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金莱特: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1-06-01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21-076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
券简称:金莱特;证券代码:002723)连续3个交易日(2021年5月27日、2021
年5月28日、2021年5月3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
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核查,结
果如下:
    1、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可充电备用照明灯具和可充电式交直流两用风扇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于2019年通过现金收购国海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业务由原来
单一的小家电产业发展模式转化为“小家电”+“工程施工”的双轮驱动模式。
经自查,公司目前小家电业务以及工程施工业务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
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事项。
    2、前期信息披露情况
    经核查,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重大事项情况
    (1)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披露了《关于签署艾易西公司年产5,000台空气
净化设备及5,000吨环保填充材料生产线项目施工合同的公告》,合同的履行将
加大公司在建筑产业方面的比重,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将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2个月内择机实施。
    (3)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
会核准批文的公告》,公司将择机完成非公开的发行工作。
    经公司自查及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管理层询问,除上述事项
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
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
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2021年5月27日、2021年5月28日、2021年5月31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1)项目施工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风险;
    (2)公司非公开事项是否能成功发行因市场因素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4、新冠肺炎疫情风险
    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若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反复,将给公司未来业
务发展造成持续的不利影响。
    5、控股股东股票质押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欣创力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
55,991,33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9.14%,累计质押公司股票 55,991,33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上述股份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
结,截至本公告日,仍处于冻结状态。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平仓风险分析,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4 日于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之“四、在压力测试
情景下尤其是极端市场环境下,结合预警线、平仓线、股价变动情况、股权分散
情况等,是否存在较大的强制平仓风险,是否存在因质押平仓导致的股权变动风
险”。
    6、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的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