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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莱特: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30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作为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
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并作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等规定,我们对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认真贯彻执
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 号)等规定,2021 年半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的规定,我们对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规定,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不存在为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包括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的情行,公司对外
担保均已履行了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含子
公司)不存在任何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对外担保履行了法定的审批及信息
披露程序。



独立董事:     饶莉     袁培初       王丹舟

                                                   2020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