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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莱特:关于子公司向供应链服务公司续融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9-08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21-108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供应链服务公司续融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全资
子公司国海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建设”或“子公司”)拟与其参股公
司江西中盛供应链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中盛”)签订《委托采购
合同》及《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江西中盛为国海建设定向
采购钢材等建筑原材料,国海建设以开具商业承兑汇票的形式结算,商票根据国
海建设工程项目材料需求分批开具,总额度不超过 2,800 万元,成本 8.5%,江
西中盛给予国海建设 12 个月的付款账期。
    2、该业务需提供的担保措施为:公司及公司董事姜旭先生为国海建设该
业务开具的商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已于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中审议通过了 2021 年度为国海建设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45,000 万元,截至
目前,公司对国海建设已发生的担保额为 10,900 万元,故本次新增 2,800 万
元在年度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国海建设持有江西中盛 9%股权,公司副总经理喻性强先生担任江西中盛
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供应链服务公司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江西中盛为国海建设定向采购钢材等工程物资,总采购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
公司 2021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供应链服务公司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由
江西中盛向指定供应商采购水泥等建筑原材料,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 万元。
上述两笔关联融资业务均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须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供应链服务公司续融
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由江西中盛为国海建设定向采购钢材等建筑原材料,
总额度不超过 2,800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
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已累计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本议案尚须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江西中盛供应链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樟树街 555 号赣铁九龙府四期项目
(HJZ702-TD01/TG02 地块)7#酒店楼一层
    4、法定代表人:邱纪刚
    5、注册资本:30,000 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报
关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经营,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金融监督部门许可,不得
开展金融业务)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
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零售,数据处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销
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
服务,轮胎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煤炭及制
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
纸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
资源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
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纸浆销售,木材销售,软木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
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江西中盛总资产 45,474.81 万元,
净资产 31,674.08 万元;2021 年 1-6 月营业总收入 81,361.25 万元,净利润
1,165.29 万元。
      8、股权结构及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江西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1%

  2      江西中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

  3      江西顺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

  4      江西赣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

  5      弘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

  6      丰城市金马房地产有限公司                                   10%

  7      国海建设有限公司                                           9%

                                合计                               100%

      公司副总经理喻性强先生担任江西中盛董事,江西中盛为公司关联方。
      9、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江西中盛依法存续
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江西中盛供应链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国海建设有限公司
      1、甲方就甲乙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项下每笔《采购订单》提供对应的
供应链服务,甲乙双方在乙方提货时办理验收结算手续,并签订《验收单》、《结
算单》。乙方以开具商业承兑汇票的形式向甲方支付相应货款并按期兑付,乙方
在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前应向甲方支付 10%的履约保证金,甲方累计接收乙方开具
的商业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 2,800 万元。
    2、甲乙双方以甲方与指定供应商的结算金额*108.5%(含税价)作为双方的
结算金额,具体金额以《委托采购订单》为准。乙方可在双方签订每批次货物《结
算单》后二日内向甲方开具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乙方尚未付清的货款余额,
兑付时间自出票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商票保证人: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乙方按期兑付商业承兑汇票后,方完成货款支付义务。

    3、根据具体的《采购订单》约定,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加盖有效签章的
《验收单》及《结算单》后,根据《结算单》向乙方开具税率 13%的增值税专用
发票。
    4、若乙方逾期支付任何一笔货款,则甲方按该笔货款履行期届满之日一年
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按日向乙方收取逾期利息;乙方逾期支付超过三十日
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货款、物
流费、仓储费以及甲方为追索相应债权而产生的催收费、诉讼费(仲裁费)、保
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等)。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国海建设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国海建
设经营服务,有利于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宽国海建设融资渠道。
    2、国海建设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国海建设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国海建设主营业
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交易时间   金额(万元)    期限     是否到期             用途

2020.11       2,840       9 个月       是      采购钢材、模板、方木、加气
                                               块等工程施工材料

 2021.4       3,000       12 个月      否      采购钢材等工程物资

 2021.6       2,000       12 个月      否      采购钢材等工程物资

 2021.8        900        12 个月      否      采购水泥等建筑原材料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并查阅相关资料,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客观、公允,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未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
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此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
性,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次国海建设向供
应链服务公司融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