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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莱特: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27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宜,基于独立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
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方面均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
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中兴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注册资本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将《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饶莉         袁培初       王丹舟

                                                2021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