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莱特”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有关规定,就金莱特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8 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48,030,176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2,999,999.68 元,扣除发行费 用(不含税)人民币 14,300,405.8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8,699,593.84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 华验字(2021)第 410016 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已将上述募集 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健康电器产业化项目 32,837.17 28,000.00 2 安全与智能化工程设备购置项目 16,071.02 14,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5,300.00 15,300.00 合计 64,208.19 57,300.00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 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 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解决。 三、本次增资概述及审议程序 为保证“健康电器产业化项目”以及“安全与智能化工程设备购置项目”顺 利推进,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28,000.00 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金莱特智能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莱特智能”)以及使用募集资金 14,000.00 万元向公 司全资子公司国海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建设”)进行增资。本次增资 将增加金莱特智能注册资本 28,000.00 万元以及增加国海建设注册资本 14,000.00 万元。本次增资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健康电器产业化项目”以及“安全与智能 化工程设备购置项目”的实施和建设。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投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金莱特智能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以及《关于使用募投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国海建设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进度,为满足“健康电器产业化项目” 以及“安全与智能化工程设备购置项目”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8,000 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莱特智能以及使用募集资金 14,000 万元向公司 全资子公司国海建设进行增资,本次增资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增资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一)金莱特智能 1、名称:广东金莱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703MA540AUC6B 3、法定代表人:杨健佳 4、成立日期:2019 年 11 月 4 日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注册地: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 21 号 7、注册资本:2,000 万元 8、经营范围:照明、家电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研发、 生产、销售:灯具、灯饰及配件、家用电器、五金制品、厨房用品、塑料原料及 塑料制品、模具、电子元件、医疗器械、劳保用品、消毒产品;销售:密封型铅 酸电池;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 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7,556.37 105,064.37 负债总额 23,937.39 41,034.81 净资产 63,618.98 64,029.56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6,396.64 57,747.53 利润总额 1,191.67 452.96 净利润 1,225.53 329.03 (二)国海建设 1、名称:国海建设有限公司 2、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60108MA38LR2P5M 3、法定代表人:姜旭 4、成立日期:2019 年 05 月 27 日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八一乡莲谢路 80 号 7、注册资本:12,000 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施工;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地基基础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 土石方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电力工程施工;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机电 安装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矿山工程施工;铁路工程施工;通信工程施 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及设计;环保工程;土地整理; 建筑智能化技术服务;楼宇智能化设备、机电设备、电子元器件、安防监控设备、 网络设备、建筑装饰材料、办公设备的销售;弱电系统、综合布线;计算机软件 开发、销售、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9、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2,739.45 61,583.35 负债总额 28,281.38 44,796.37 净资产 14,458.07 16,786.98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8,076.95 46,387.54 利润总额 2,431.13 3,312.28 净利润 2,016.51 2,709.35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对金莱特智能以及国海建设进行增资,并将相关资金用 于“健康电器产业化项目”以及“安全与智能化工程设备购置项目”的建设,符 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和经营发展战略,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 实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本次增资款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由项目实施主体金莱特智能以及国海建设 用于指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七、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投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金莱特智能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以及 《关于使用募投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国海建设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满 足“健康电器产业化项目”以及“安全与智能化工程设备购置项目”的资金需求, 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28,000.00 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莱特智能以及使用 募集资金 14,000.00 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海建设进行增资,本次增资未改变 募集资金的用途。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投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金莱特智能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以及 《关于使用募投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国海建设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 会认为,本次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 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同意本次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符合相关规定,能有效 使用募集资金,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金莱特智能以 及国海建设增资的事项,符合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的需要,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且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使用募集资 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