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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莱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2-03-12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22-031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莱特”或“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 3,801,617.96 元,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8 号),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 48,030,176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11.93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72,999,999.68 元,扣除与发行
有关费用人民币 14,300,405.84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8,699,593.8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到账,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出
具了中兴华验字(2021)第 410016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健康电器产业化项目的实际进度情况以自筹资金
进行了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有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
换。截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额为 380.1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止披露日自有   本次拟置换金额

项目                         资金额           资金已投入金额

健康电器产业
                 32,837.17        28,000.00       380.16           380.16
化项目

合计             48,137.17        28,000.00       380.16           380.16



       三、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审议程序及其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了健康电器产业
化项目部分费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事宜,符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与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
有利于加快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 6 个
月,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事宜已经金莱特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中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80.1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金莱特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金莱特公司截止 2022
年 2 月 28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