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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莱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莱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2022-03-3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莱特”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
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
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金
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8 号)核准,
金莱特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 17 名投资者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8,030,176 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 11.93 元,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572,999,999.68 元,扣
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14,300,405.84 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558,699,593.84 元。以上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
告》(中兴华验字(2021)第 410016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58,699,593.84

                               项目投入          B1
        本期发生额
                              补充流动资金       B2            146,503,749.95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3                84,421.78

              应结余募集资金                   C=A-B1-B2+ B3      412,280,265.6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D            412,280,265.67

                        差异                       E=C-D                       -


    (三)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及理财专户具
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9550880010021600795     280,281,240.6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44370301040037404      131,999,025.00

                   合计                                           412,280,265.6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用银行账户,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根据
协议约定,保荐人可以随时到查询、复印专户资料;开户银行应当及时、准确、
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开户银行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人;
金莱特及其子公司拟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资金需获得任一保荐代表人邮件回复
同意。

    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
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
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与保荐人、
开户银行签订的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
情况。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7,300.00                 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                     14,650.3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总                     14,650.3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额
                是否已变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更项目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和超募资金投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含部分               总额(1)      金额                                               的效益       计效益
    向                       总额                                    (2)      (3)=(2)/(1)  态日期                                 大变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健康电器产
                   否      28,000.00    28,000.00
   业化项目
2、安全与智能
化工程设备购       否      14,000.00    14,000.00
   置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5,300.00    15,300.00    14,650.37    14,650.37        95.75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
                           57,300.00    57,300.00    14,650.37    14,650.37
    小计
未达到计划进
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                                                                  无
  (分具体项
    目)
项目可行性发
                                                                              无
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地点   无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方式   无
  调整情况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度,金莱特无新增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


五、使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度,根据安全与智能化工程设备购置项目(以下简称“设备购置项
目”)实施主体国海建设对于该项目的实施进度,该项目目前处于分周期推进实
施状态,根据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结合国海建设近期中标新施工项目。为保证新
项目的顺利施工,同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在保证
设备购置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
定,公司拟使用设备购置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国海建设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设备购置项目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
期后或设备购置项目进度加快时,国海建设将及时、足额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
金专户。


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 年度,金莱特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2021 年度,金莱特无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事项。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度,金莱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募
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九、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况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编号为“中兴华核字(2022)第 410003 号”专项鉴
证报告,认为:“金莱特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 号)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


十、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2021 年度,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银行账单核对等多种方
式,对金莱特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
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三会文件等资料,
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十一、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莱特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明亚飞                              马靖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