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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莱特:国泰君安关于金莱特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4-2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作为广东金莱特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莱特”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
定,对金莱特子公司广东金莱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莱特智能”)
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
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8 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采用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8,030,176 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93 元。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48,030,176 股,募集资金总额 572,999,999.6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
民币 14,300,405.84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8,699,593.84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
兴华验字(2021)第 410016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
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4 月 24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拟暂
               项目投资总    募集资金承诺投    已使用募集资    前次暂时
   项目                                                                    时补流资
                   额            资金额            金          补流资金
                                                                             金
健康电器产业
                 32,837.17         28,000.00        3,480.16          -     5,000.00
  化项目
安全与智能化
工程设备购置   16,071.02      14,000.00        3,861.82    5,000.00          -
    项目
                                              15,280.32
补充流动资金   15,300.00      15,300.00                           -          -
                                          (含发行费用)

   合计        64,208.19      57,300.00       22,622.30    5,000.00   5,000.00


三、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投项目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国海建设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截至
2022 年 4 月 24 日,由于上述款项未到期,国海建设暂未归还上述款项。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健康电器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健康电器项目”)实施主体金莱特智
能对于该项目的实施进度,该项目目前处于厂房建设初期,根据项目资金使用计
划,同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在保证健康电器项目
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公司拟使用健康电器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金莱特智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健康电器项目的
正常进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健康电器项目进度加快时,金莱特智
能将及时、足额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董事会、监事会
会议文件及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金莱特智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明亚飞                              马靖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