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子公司向供应链服务公司续融资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基于独立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此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 理性,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审议程序合法有 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次国海建设 向供应链服务公司续融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 饶莉 袁培初 王丹舟 2022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