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莱特: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28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4.3 变更公司名称》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含证券简称)事项,基于
独立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含证券简称)符合公司经营及业务
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战略布局的实现,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与公司主营业
务相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一
致同意本次公司名称(含证券简称)变更事宜。
独立董事: 饶莉 袁培初 王丹舟
2022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