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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小崧股份:国泰君安关于小崧股份2022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3-01-1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小崧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明亚飞                               联系电话:021-38677537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靖                                 联系电话:021-38031643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马靖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2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2年12月30日
                                                                           现场检查意见
    一、现场检查事项
                                                                      是      否    不适用
    (一)公司治理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1第33条所列):核查公司三会文件、公
    司治理制度等文件,并核查三会召开通知、记录、签名册等文件,对三会召
    集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进行核查。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
    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                      √
    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
                                                                      √
    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
                                                                                      √
    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
                                                                      √
    独立

1   注:即《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
                                                1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
                                                √
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检查相关的董事会记
录、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内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内控评价报告
及其他内控制度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
审计部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
                                                              √
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如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
                                                √
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    √
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    √
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
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
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
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    √
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
                                                √
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
                                                √
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核查信息披露文件、核
对文件内容与公司的实际情况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
                                                √
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
                                                √
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网站
                                                √
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核查审议程序、信息公
告,关注关联交易内容、性质和价格等;核查审议程序、信息公告,抽查被
担保方财务报表等文件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    √
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
                                                √
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
                                                √
息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
                                                √
披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
                                                √
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
                                                √
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每
月核对募集资金对账单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
                                                √
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
                                                √
理财等情形

                                 3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    √
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
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
                                                √
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
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
                                                √
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对上市公司有关人员进
行访谈;索取有关财务资料,查阅公司公告;搜索行业数据,进行比较分析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   √
显异常                                          注1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对上市公司有关人员进
行访谈;查阅相关承诺事项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关注行业动态;对上市
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复制有关三会文件、公司治理制度、财务资
料等;搜集公开信息、查阅公告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
                                                √
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
                                                √
大变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4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
                                                                     √
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注1:2022年度,整体而言预计小崧股份业绩上升,其中工程施工业务预计业绩
上升,而小家电业务由于受到疫情以及整体大环境的影响,预计业绩下滑。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明亚飞     马靖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