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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小崧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培初)2023-04-28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袁培初)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独
立董事,2022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作用,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社会公众股东利益努力工作。现将 2022 年
度履行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2 年度,本人本着对中小股东负责、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勤勉尽责的
履职态度,积极与公司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公司各方面的经营状况;按时出席公
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对会议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
础上,依据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判断,提出独立意见并对公司提交的各
项议案进行表决。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次数
独立董事姓名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应出席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次数

   袁培初            14             14          0              5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事项均无异议。本人认
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发展与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发展与
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委员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运
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报告期内,共召开参加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 1 次,发展与战略委员会会议 3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
    1、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主要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
薪酬方案及考核结果说明、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考核期可行
权/解除限售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考核期解除限售等议案进行了审核,以确保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的顺利执行,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
务。
    2、作为发展与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就未来发
展战略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的交流和探讨,深入了解公司的战略布局,与公司
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情
况,并针对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为董事会提供参考性意见。
    3、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坚持以公司经营发展及
治理需要为依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严格把关、提出专业建议,
切实履行职责。
       三、建议被采纳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注公司运作的规范性,
独立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对公司治理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很多专业性
建议,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对外担保事项及其他需要独立董事
发表意见的事项出具了独立、公正的意见,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自己应有的作用。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一)未有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的情况;

    (二)除正常履行审核委员会职责外,对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提出
建议;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五)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五、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等部门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及时保持沟通,不存在无法联系
的情形;能够按照参与年报审计工作要求,与会计师进行邮件、电话和当面沟通。
    六、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对公司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宝贵的专业性
建议,对报告期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等方面出具了独立、公正的独立意见,为完善公司的监督机制,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具体如下:
    1、2022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使用募投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金莱特智能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
用募投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国海建设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 2022 年
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
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将
募投项目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选举新任董事长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对《关于子
公司向供应链服务公司续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含证券简称)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2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将募投项目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2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对《关于全
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2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及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22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对《关于
子公司向供应链服务公司续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并对以上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将募投项目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一)信息披露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2022 年度,公司严格按
照监管机构法律法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信息,为投资
者及时了解公司情况提供了良好的信息渠道。
       (二)内部控制情况
       本人对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与公司和审计师进行了
沟通交流,认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未有违反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及配套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三)加强学习情况
       2022 年度,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参加了监管部门组织的相
关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
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
识。
       2023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的精神,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
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决策和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充分发挥在公司法人
治理中的作用,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同时,衷心希望公司更好地树立
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对公司
董事会、管理层在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所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
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谢谢大家!


                                                        独立董事:袁培初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