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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一药业: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7-04-22  

						证券代码:002728       证券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17-024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TEYI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注册地址:台山市北坑工业园)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7 年 4 月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许丹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习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蔡壁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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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元)                                151,686,751.48           157,110,660.94                        -3.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8,713,758.91            19,950,585.90                        -6.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8,685,506.52            19,886,839.11                        -6.04%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2,246,714.70           -40,246,801.00                      -130.4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                       0.10                     -1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                       0.10                     -1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9%                     2.45%                       -0.36%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1,583,971,470.60         1,603,188,203.15                        -1.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905,403,588.57          886,573,914.41                         2.1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75,422.21
 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108,660.32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减:所得税影响额                                                        4,985.72

 合计                                                                   28,252.3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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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1,176                                                       0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许丹青         境内自然人          31.05%         62,100,000       62,100,000   质押                 37,850,000

    许为高         境内自然人          12.42%         24,840,000       24,840,000

    许松青         境内自然人          10.35%         20,700,000       20,700,000

    许恒青         境内自然人           6.90%         13,800,000       13,800,000

    许丽芳         境内自然人           6.78%         13,560,000       13,560,000   质押                 13,100,000

    罗东敏         境内自然人           1.75%          3,500,000        3,500,000   质押                  3,500,000

    张树林         境内自然人           0.48%           951,947

    白双平         境内自然人           0.36%           710,000

    吕良丰         境内自然人           0.21%           424,475                     质押                    346,100

    赵全峰         境内自然人           0.20%           400,1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张树林                                                               951,947    人民币普通股            951,947

    白双平                                                               7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10,000

    吕良丰                                                               424,475    人民币普通股            424,475

    赵全峰                                                               400,1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100

    陈习良                                                               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

    郭俊忠                                                               351,900    人民币普通股            351,900

    黄苏里                                                               307,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7,000

    董昊                                                                 175,600    人民币普通股            175,600

    刘丽红                                                               169,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9,000

    戴强                                                                 152,900    人民币普通股            152,900

                                 上述股东中许丹青、许为高、许松青、许恒青和许丽芳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为同一家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族成员,其中:许为高先生与许丽芳女士为夫妻关系,许丹青先生、许松青先生和许
    的说明
                                 恒青先生均为许为高先生与许丽芳女士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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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未知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
                                融资融券持股情况:张树林 951,947 股;白双平 710,000 股;赵全峰 400,100 股。
 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许丹青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21%)办理了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用于融资,标的证券的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1月16日,质押期限为730天。截至报告期末,许丹青

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2,1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1.05%。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37,85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0.95%,占公司总股本的18.93%。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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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期末余额(或报 期初余额(或上                   变动比例
     项目                                     变动金额                                 变动原因
             告期发生额)    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     391,808.13     582,558.84     -190,750.71     -32.74% 主要是收回招标保证金所致。


                                                                        主要是特一海力本期亏损计提了递延所
递延所得税
              5,554,687.99   4,135,537.82    1,419,150.17    34.32% 得税资产,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比期
资产
                                                                        初增加。

应付职工薪                                                              主要系期初应付员工的年终奖等在报告
              4,820,074.37   7,067,373.17    -2,247,298.80   -31.80%
酬                                                                      期内发放所致。

                                                                        本报告期末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较多,导
应交税费      6,281,040.26   10,246,442.53   -3,965,402.27   -38.70% 致相应的未缴增值税及相关附加税额等
                                                                        较期初(上年末)减少。

                                                                        系报告期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较多,应交
税金及附加     987,388.36    1,866,203.74    -878,815.38     -47.09% 的增值税额较上年同期减少,导致相应的
                                                                        税金及附加减少。

资产减值损                                                              系报告期计提的坏账准备较上期减少所
               80,173.08      411,901.53     -331,728.45     -80.54%
失                                                                      致。

经营活动产                                                              主要是报告期销售商品的现金回款较上
生的现金流 12,246,714.70 -40,246,801.00 52,493,515.70 -130.43% 期增幅较大,支付的采购商品款项及税费
量净额                                                                  较上期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
                                                                        系上期支付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投资
生的现金流    -2,946,337.48 -125,511,686.87 122,565,349.39 -97.65%
                                                                        款所致。
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
                                                                        主要系报告期借入银行款项净额较上期
生的现金流 -19,399,118.51 50,832,116.52 -70,231,235.03 -138.16%
                                                                        减少所致。
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
                                                                        主要系上期支付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等价物净增 -10,098,741.29 -114,926,371.35 104,827,630.06 -91.21%
                                                                        投资款所致。
加额




6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截止2017年3月31日,公司存在已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事

项。截止2017年4月21日,公司于2017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该次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2016 年 02 月 29 日
 议决议公告                                        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1)。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6 年第一次临时
                            2016 年 03 月 16 日
 大会决议公告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20)。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
                            2016 年 10 月 10 日
 议决议公告                                        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8)。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6 年第二次临时
                            2016 年 10 月 26 日
 大会决议公告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60)。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
                            2017 年 04 月 10 日
 会议决议公告                                      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类型                                                                 时间    期限   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
 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
 承诺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诺

              特一药            (1)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首次公开                                                                                     2014
              业集团            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发行或再                                                                                     年 07          履行
              股份有            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原股东公                长期
 融资时所                                                                                     月 31          中
              限公司            开发售的股份)。公司董事会将在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
 作承诺                                                                                       日
              (原公            定后的当日进行公告,并在上述事项认定后 5 个交易日内提出



                                                                                                                    7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司名     股份回购预案,预案内容包括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
    称:广   时间等信息,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
    东台城   准/核准/备案后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公司已发行尚未上市的,回
    制药股   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已上市的,回
    份有限   购价格以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和回购义务触发时点
    公司)   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孰高确定,并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
             时,如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将在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
             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
             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
             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
             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3)如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公司
             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
             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
             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
             露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关于回购股份、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
             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回购公司股票的承诺:①公司上市后 36 个月内,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将
             通过回购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②公司将根据《上市
             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公司回购股
             份的价格依据市场价确定,并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特一药
             式实施。同时,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用于回购股
    业集团
             份的资金总额按以下方式执行:A.单次不低于本公司上一年度              2014
    股份有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不高于本公司上一年度归属于             年7
    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B.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      2014    月 31
    (原公
             得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如与上述 A 项的上限冲突,按照本项    年 07   日至    履行
    司名
             执行。如果在 12 个月内公司多次采取上述股份回购措施,则累    月 31   2017    中
    称:广
             计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按以下方式执行:A.不高于本公司      日      年7
    东台城
             上一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B.不低于 2,000 万             月 31
    制药股
             元;如与上述 A 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③公司将依据法律、           日
    份有限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回购股份条件成就时召开董事
    公司)
             会讨论稳定股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将
             在股东大会作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同时,在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交易
             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
             批或备案手续。此外,在实施上述回购方案后,公司保证回购
             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④公司上市后


8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36 个月内,若公司新聘任董事(指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指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稳定股价的相关承
         诺;⑤如公司未履行上述回购股份的承诺,则公司将在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
         的具体原因并向所有股东道歉。

         限售股解禁承诺:(1)除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股东公开发售的
         股份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2014
许丹
         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若公司上市             年7
青、许
         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   2014    月 31
恒青、
         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年 07   日至    履行
许丽
         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月 31   2017    中
芳、许
         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此外,同时      日      年7
松青、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许丹青、许为高、许松青还均              月 31
许为高
         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              日
         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相
         关承诺及相应约束措施:(1)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
         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督促公司依法回购
         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依法购回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时本人公开发售的股份(如有)。本人将在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
         证监会认定后的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并在上述事项认定后
         3 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事项。公司已发行尚未上市的,购回价
许丹     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已上市的,购回价
青、许   格以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和购回义务触发时点前最
                                                                     2014
恒青、   后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孰高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
                                                                     年 07           履行
许丽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购回时,              长期
                                                                     月 31           中
芳、许   如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如公
                                                                     日
松青、   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许为高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在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
         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
         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
         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
         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3)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在
         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
         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以违反上述承诺发



                                                                                            9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生之日起当年度或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本人享有的现
                             金分红作为履约担保,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
                             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
                             止。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承诺:①公司上市后 36 个月内,一旦
                             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
                             形,本人将通过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②在 12 个
                             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
                             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但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同
                             时,自增持开始至本人履行承诺期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2014
            许丹
                             发行人股份不予转让;③本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将            年7
            青、许
                             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     2014    月 31
            恒青、
                             件,增持股份行为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年 07   日至    履行
            许丽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备忘录的要求;④公司上     月 31   2017    中
            芳、许
                             市后 36 个月内,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   日      年7
            松青、
                             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且公司拟通过回购公司股票的方式稳             月 31
            许为高
                             定公司股价,本人承诺就公司股份回购预案以本人的董事(如             日
                             有)身份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并以所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在
                             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⑤如本人未履行上述增持股份的承诺,
                             则发行人可将本人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其后一个年度公司应付
                             本人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本人履行承诺为止;⑥如本人未
                             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股权激励
 承诺

            特一药
            业集团
                                                                                                2015
            股份有
                                                                                                年1
            限公司           分红承诺: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
 其他对公                                                                               2014    月1
            (原公           上市当年度的下一个年度起三年内,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
 司中小股                                                                               年 07   日至    履行
            司名             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在确保足额现
 东所作承                                                                               月 31   2017    中
            称:广           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或公积
 诺                                                                                     日      年 12
            东台城           金转增。”
                                                                                                月 31
            制药股
                                                                                                日
            份有限
            公司)

 承诺是否
            是
 按时履行


四、对 2017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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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7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00%     至                      25.00%
 变动幅度

 2017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18.74    至                     5,468.73
 变动区间(万元)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74.99
 (万元)

                                            2017 年度,公司将继续优化内部资源、加强品牌建设以及技术创新和研
                                            发投入。尽管这些均是围绕着公司的发展战略实施的,但并不一定会在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短期产生显著的效果,有可能会对公司当前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波动
                                            和不确定性。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