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一药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9-04-24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19-016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上午 09:30 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20 日以邮件或书面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董事长许丹青因公出差,现场推荐董事陈
习良代为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 7 名,实到 7 名。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陈习良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最终以
全票同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 1-3 月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已经公司相关部门编制完成,具体内容
详见《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该报告拟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对外报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
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