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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一药业: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公告2021-05-26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8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6.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特一转债,债券代码:128025)正
处于转股期,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存在因可转债转股继续发生变动的
可能性,公司将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即 2021 年 6
月 2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
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850000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3 日通过
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917                           许丹青

    2                    01*****272                           许为高注

    3                    01*****001                           许松青

    4                    00*****797                           许恒青

    5                    01*****271                           许丽芳

    注:许为高先生的股份目前尚未办理继承过户,由其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承继该现金
分红。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5 月 24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6 月 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
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因实施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债券代码:128025)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特一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于 2021 年
6 月 3 日起由原来的 14.70 元/股调整为 14.05 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9)。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长兴路 9、11 号
    咨询联系人:徐少华、陈美仪
    咨询电话:0750-5627588
    传真电话:0750-5627000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 16 次会议决议;

    2、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