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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一药业: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2021-12-11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1-083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公司财务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
财务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
允的审计服务。在 2020 年度报告的审计服务中,该事务所在工作中能认真负责,勤勉
尽职,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进度完
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
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慎重评估和考察,同意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
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会计师的工作量及
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报酬,并与大信事务所签订相关的业务合同。

     二、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11484C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简介: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
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
际大厦 1504 室。大信在全国设有 31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
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
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17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
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449 人,
其中合伙人 144 人,注册会计师 1192 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 14 人。注册会计师中,
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18.32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
计业务收入 15.6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84 亿元。2020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8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249.51 亿元,收费总额 2.31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大信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
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 年 12 月,杭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就“五洋债”案判决本所及其他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提
出上诉。2021 年 9 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
信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6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
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 2 人受到行政处罚、34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连伟,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9 年 8 月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至今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
审计及上市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海文,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 审计及上市重组审计等证券相
关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宋治忠,中国注册会计师,从 1997 年 11 月至今从事审计业
务,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从事证券业务质量复核工作年限为 13 年,具备相应
的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上述人员过往 3 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事务所具备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经验和资质,具有投资者保护的能力,能够满足公
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大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关于审议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
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