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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一药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2023-03-01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1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
                                1%的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丽芳女士、许荣峻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许荣峻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主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一致行动人许丽芳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主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导致累计减持股份变动比例超过 1%,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
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2023 年 2 月 28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许荣峻先生、公司实际控
制人之一及一致行动人许丽芳女士递交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由于个人资
金需求,许荣峻先生、许丽芳女士分别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2023 年 2 月 28 日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超过了公司总股本的 1%。其中,
许荣峻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93%;许丽芳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9%。合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1.702%,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许丽芳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泓逸街**号****房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许荣峻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泓逸街**号****房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11 月 9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
股票简称              特一药业               股票代码                 002728
变动类型                                              有 一致行动人:许丹青、许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松青、许恒青
    选)                                              无□
                                         是 许丽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3,900,000                       1.702

        合    计                        3,900,000                       1.70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许荣峻减持 900,000 股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许丽芳减持 3,000,000 股
多选)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许丽芳                11,075,000            4.832      8,075,000            3.52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075,000             4.832      8,075,000           3.52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许荣峻                    900,000           0.393               0            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00,000            0.393              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许丹青                71,415,000            31.159     71,415,000       31.15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1,415,000            31.159     71,415,000       31.15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许松青             20,700,000        9.032    20,700,000           9.03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700,000       9.032     20,700,000          9.03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许恒青               3,364,784       1.468     3,364,784           1.46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364,784       1.468      3,364,784          1.46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107,454,784      46.883   103,554,784         45.18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7,454,784      46.883    103,554,784        45.18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是□ 否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是□ 否
等法律、行政法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是□ 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的股份
6.备查文件
许丽芳女士递交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许荣峻先生递交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丽芳、许荣峻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