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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一药业:公司章程修正案2023-04-26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
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
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
效”规定,为提高公司再融资事项审议效率,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章程修正案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算方案;                                         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损方案;                                         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议;                                             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

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

决议;                                           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

项;                                         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十六)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

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

                                             股票,该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