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一药业: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3-04-26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特一药业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文俊 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琨 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是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4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8 日
讲解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规主要内容并介绍了新修订
之处,同时结合近期的信息披露违规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案例,总结不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中易违规之处,强调
了公司规范运作的重要性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项目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 无 不适用
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
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相关承诺
及相应约束措施首发时公司及控股
是 不适用
股东作出了相关承诺,详见公司首发
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
(二)”。该承诺长期有效。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
补措施的承诺,详见公司公开发行可 是 不适用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
提示”之“三、(七)”。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切实履行公司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
补措施的承诺,详见公司非公开发行
是 不适用
股票预案(修订稿)“第五节 其他
必要披露的事项”之“一、(六)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1)2022 年 6 月 2 日,东莞证
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对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邢
剑琛、潘云松的监管函》;
(2)2022 年 9 月 30 日,东莞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 证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员会《关于对东莞证券采取责
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涉及上述函件的相关问题东莞
证券已通过加强内部培训、开
展专项自查、完善内控机制等
措施予以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此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文俊 郑 琨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5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