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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好利来: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21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来         公告编号:2021-031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取消、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 829 号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 20,037,42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6,680,000 股的 30.0501%。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
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 20,037,4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0.05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

                                    1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德恒律师事
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含
股东授权代理人)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20,037,4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20,037,4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同意 20,037,4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20,037,4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20,037,4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20,037,4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
    7、《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 20,037,4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 20,037,4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20,037,4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20,037,4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谭昆仑、张蕊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
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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