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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好利科技: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2022-11-14  

                           好利科技

证券代码:002729           证券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2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
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好
利科技;证券代码:002729)自2022年11月14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10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即在2022年11
月28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方案,公司证券最晚将
于2022年11月28日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项,同时披露停牌期间筹划事
项的主要工作、事项进展、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后续安排等事项,充分提示相关事
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承诺自披露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

    二、本次筹划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上海嘉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嘉行”
或“标的公司”)控股权,上海嘉行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上海嘉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91647478G
   好利科技


   法定代表人        成凯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茸华路 629 号 8 幢 2 层 222 室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26,467.2658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9 年 8 月 25 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
                     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
                     赁);提供车辆有偿帮助服务;汽车及汽车配件销售;在
                     计算机信息领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企业管理
                     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二)主要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目前正与交易意向方接洽,截至本公告

日,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为南京领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其余股东的交易意向尚

未最终确定。截至本公告日,南京领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嘉行 75.57%

的股权。

    (三)交易方式

    本次重组的交易方式预计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方式、交易方案以后续公告的重组预案
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四)交易意向性文件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与交易对方南京领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签署了《好

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之意向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好利科技


    甲方: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南京领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1.双方同意,由甲方向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内的上海嘉行股东方以发行股份、
支付现金等合法合规方式,收购上海嘉行控股权,双方共同协调推进甲方收购上
海嘉行其他股东持有的标的股权相关事宜;

   2.双方同意,本次标的资产的最终作价,以甲方聘用的符合《证券法》规定
且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协商确定;

   3.双方同意,在本意向书签署后,乙方应配合并协助甲方对上海嘉行的业务
经营、财务状况、重大合同等事项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并促使上海嘉行予以充
分的配合与协助;

   4.双方同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本次交易的后续程序,各方应通力配合并恪守
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共同促成本次交易目标的顺利达成;

    5.本意向协议为签署双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初步意向,相关条件具备后将由
各方就本次交易签署正式的资产收购协议,具体收购方案、对价、支付方式等安
排以正式资产收购协议的约定为准。

    三、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
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
承诺的期限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四、必要风险提示

    目前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具体交
易方案仍需商讨论证,相关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
内部决策程序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生效实施,能否实施尚存在较大
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好利科技

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董事长签字、董事会盖章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申请表》;

    2.经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盖章确认的《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收购资产之意向协议》;

    3.交易对方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情形的说明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