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好利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2022-11-28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南京领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符英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及上海嘉合知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上海嘉行汽车
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嘉行”)54.4842%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配套资金
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
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
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
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如下:

    一、全资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基金增资上海嘉行

    2022年9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好利润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好利润汇”)与宜兴市诸桥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工业区公
司”)、宜兴新动能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宜兴新动能”)、
宜兴科产谷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宜兴科产谷”)、宜兴
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交通能源”)签署了《宜兴好利朝昇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并共同投资设立了私募投资基金宜
兴好利朝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好利朝昇”)。

    该基金规模为人民币30,200万元,专项用于投资上海嘉行。其中,好利润汇
为普通合伙人,同时担任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认缴出资人
民币100万元,出资比例0.3311%;宜兴工业区公司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
币100万元,出资比例0.3311%;宜兴新动能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
万元,出资比例33.1126%;宜兴科产谷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万
元,出资比例33.1126%;宜兴交通能源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万
元,出资比例33.1126%。截至目前,好利朝昇合伙人已全部完成实缴出资,且好
利朝昇已通过增资方式持有上海嘉行24.2326%股权(对应8,465.0104万元注册资
本)。

    鉴于该次投资标的与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均为上海嘉行,故与本次交易属于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以其累计数计算相应数额。

    二、投资合肥曲速

    2022年5月26日,公司与浙江曲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速科技”)
及其实际控制人戴斌签署了《合肥曲速超维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投资意向协议》,
拟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持有曲速科技新设全资子公司合肥曲速超维集成电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曲速”)50.05%股权。

    2022年7月21日,合肥曲速已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之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并取得了合肥市高新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40100MA8P16HM43的《营业执照》。

    鉴于该次投资标的与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同一或者相关资产,与本次交易不
属于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不以其累计数计算相应数额。

    除前述事项外,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其他购买、出售资产的
情况,不存在《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需要纳入累计计算的资产交易。

    特此说明。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