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塘乳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4-12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广东
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公司将拟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暨公司与关联方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等与关联交易相关的议
案及材料提前交予我们审核。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核了相关资料,
并依据前述规定,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如下事
前认可独立意见:
一、公司已事先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与我们进行
了沟通,递交资料并派专员向我们介绍相关情况。
二、我们认真查阅了关联方资料及关联方拟与公司签订的附生效条件认购协
议样本,了解到相关关联方此前积极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实,
评估并确认其进一步履约能力。同时,我们还审核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
相关关联方参与认购的程序,认定本次因关联方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而发生
的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且有利于推进公司再
融资运作,募集资金用于相关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我们认定关联人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并与公司签订附生
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
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利益输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相关事项,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并提醒关联董事回避相关议案表决。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朱滔 李瑮蛟 戴锦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