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塘乳业: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9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请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
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关于聘请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公司已事先就上述聘请事项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
报,查阅了近年该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报告。经审查确认,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从事审计上市公司财务工作的
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在公司上市前后均对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资产情况
和组织结构构成较为熟悉,能及时、全面、客观的对公司财务情况和内部控制体
系的执行情况作出审计或鉴证。同时,该审计机构在业内口碑良好,审计程序公
正、规范,审计人员认真负责,审计服务收费公允。
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19
年公司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请 2019 年
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朱滔 戴锦辉 李伯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