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塘乳业: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7-25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出
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认真听取了会议主持人的介绍,审核了全
部议案。现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
我们基于独立审慎、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和充分的讨论,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
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更加全面、准确、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朱滔 戴锦辉 李伯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