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塘乳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13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关联交
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本着
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所需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向关联方广州广垦置业有限公司购买写字楼暨关联交易的事前
认可意见
公司已事先就上述拟向关联方广州广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置
业”)购买写字楼的事项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认为
公司向关联方广州置业购买写字楼的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旧厂区“三旧”改造
事项和经营办公需要而发生。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综合参考了周边同类物业供需
情况、市场公允价格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意见,交易定价
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
进行。
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朱滔 戴锦辉 李伯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