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塘乳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9-14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
根据《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关联交
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本着
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所需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广州市天河区旧厂区改造方案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事先就上述变更公司广州市天河区旧厂区改造方案的事项与我们进
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认为变更公司广州市天河区旧厂区改造
方案的事项,是为了提高资产综合利用效益,增加公司及股东的长期收益。本次
关联交易是为了提高连片开发的规模效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没有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以上关联交
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该关联方产生依赖或
被其控制。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朱滔 戴锦辉 李伯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