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塘乳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12-03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出
席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认真听取了会议主持人的介绍,审核了
全部议案。现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基于独立审慎、客观、
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
真的审阅和充分的讨论,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候选人的履历表等资料,充分了解了被提名人的教育背
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听取了各候选人关于自己符合相关任职条件且同意被提名
的说明,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
得担任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情形。相关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
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条件,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此外,本次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提名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李志平先生、谢立民先生、冯立科先生、邵侠先生、杨
卫先生及李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郭葆春女士、黄
晓宏先生及李汴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两个议
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我们经审核认为,议案所述津贴方案的设置,参照了公司所处行业、地区其
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进一步保证了公司董事、
监事履职的规范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此外,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议通过后向董事会提交审议该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
本津贴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审议、表决程序合
法,相关议案的提出及内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朱滔 戴锦辉 李伯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