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塘乳业:独立董事2022年年度述职报告(郭葆春、黄晓宏、李汴生)2023-03-31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年度述职报告
(郭葆春、黄晓宏、李汴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三人作为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独立、勤勉、尽责、忠实地
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任职期间(2022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 年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 年 12 月,我们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列席了提名我们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第四届董事会会议及审议相关选举事项的临时股东大会,并在该
两次会议上就各自符合提名和任职条件的情况作出了说明。我们自公司 2022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选举事项之日起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当天,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新一
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需要董事会聘任人员的相关议案,以及《关于延长向相关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有效期的议案》。我们认真审议了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
听取了各提名人的介绍和被提名人的任职说明,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
对拟聘人员和聘任程序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确认拟聘人员资质和聘任
程序均合法有效,认为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各自投出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审慎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2022 年度,公司仅召开了该 1 次第五届董事会会议,我们认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职责,此次董事会的
召集、召开、议事、表决、档案管理及信息披露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
2022 年,在我们任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时间内,公司未召开股
东大会。
2022 年,我们出席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汇总情况如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议
郭葆春 1 1 0 0 否
黄晓宏 1 1 0 0 否
李汴生 1 1 0 0 否
二、2022 年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任职期间,我们勤勉尽职,根据相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会议上对公
司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意见
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类型
第五届董事 1、关于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2022 年 12
会第一次会 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审计部负责 同意
月 20 日
议 人、证券事务代表的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意见的详细内容,请参照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我们认为,2022 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及表决以上事项的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依法进行了信息
披露,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我们在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依照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中
被提名当选为各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郭葆春女士和李汴生先生在之后召开
的各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还被选举为主任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郭葆春女士: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
黄晓宏先生: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李汴生先生: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各专委会成立后,我们与第四届董事会各专委会成员完成了档案和工作交
接,并在各专委会新任主任委员的主持下,系统梳理了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特
别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
职能力。
四、集体声明
2022 年,我们对公司进行过 1 次实地走访,与公司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
的负责人进行了深入的沟通,查阅了公司存档的各期定期报告原件,了解了公司
所在行业特征、所处的行业地位、公司战略目标的设定背景和近年来生产经营与
管理运作的基本情况,为之后履职做足功课。我们有信心、也有准备站好公司独
立董事这班岗,依法监督公司各项工作的规范运作,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切实
保护全体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各自的专业所长,为公司健康
长效发展做出努力。
五、其他事项
2022 年,我们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股东征集股东大会的投票权;向董
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六、总体评价及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总体上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起了符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状况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治
理结构,公司运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
七、联系方式
1、姓名:郭葆春 电子邮箱:gretagbc@163.com
2、姓名:黄晓宏 电子邮箱:hxhlawyer2008@126.com
3、姓名:李汴生 电子邮箱:febshli@scut.edu.cn
以上是我们通过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述职报告,再次感谢公司和各位
股东对我们的信任!
报告人:
郭葆春 黄晓宏 李汴生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