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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雄韬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4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在认真
审阅相关文件及了解相关事项情况后,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会议之前收到了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的相关资料。公司向深圳市
恒润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禾”)采购为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与其
他同类产品的销售、采购客户同等对待。基于上述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
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
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
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认真严
谨,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保持审计
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地安排公司 2019 年
度的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
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剑洪________________




                                               乔惠平________________




                                               谢获宝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