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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雄韬股份: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19-06-04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2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一次会议和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决定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
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社会公众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3 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0 月 24 日和 2018 年 11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公告的相关公告。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 2018-106)。

    2019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鉴于证券市场及公司股价等情况的
积极变化,公司当前股价超过原《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
书》中约定的回购价格 13 元/股,为保障公司股份回购事宜的顺利实施,并基于
对公司未来业务、市值等方面的发展信心,公司将回购公司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
13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3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5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
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19 年 6 月 3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254,0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725%,购
买的最高价为 19.70 元/股,购买的最低价为 19.60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4,995,255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19 年 6 月 3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累计成交量为 62,469,891 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
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5,617,473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超过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