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韬股份: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04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1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形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张华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到 9 名。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规范运作情况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圳证监局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主体责
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20】128 号),公司
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对“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财务报告质量、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内幕交易、大股东股票质押风险、并购重
组整合管理、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对资本市场的各项承诺、审计机构选聘以
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十个方面逐个梳理,全面自查,并出具《关于规范运作情况
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报送深圳证监局。
本次自查过程中未发现违法违规事项和侵害上市公司利益事项的情形,不存
在影响公司治理水平的违法违规事项。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要求,建立了公司治理的各项基础制度框架并有效执行,
公司治理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规范有效,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勤勉尽职,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权,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会议、2019 年
5 月 14 日召开了 2018 年度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
2020 年 3 月 3 日,公司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市雄韬电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3 号)。公司分别
向本次发行股份的 12 名发行对象发行合计 35,745,606 股。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勤信验【2020】第 0044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新
增股份于 2020 年 9 月 9 日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8 日披露的《深
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
书》等相关文件。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后公司增加股份 35,745,606 股,注册资本相应的增加
35,745,606 元,公司增加后的股本总额为 385,858,813 股,增加后的注册资本
为 385,858,813 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 2021 年 1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在公司三楼大会议室
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