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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雄韬股份:关于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2021-04-21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雄韬股份”)拟在未
来一年向关联方深圳市恒润禾实业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恒信纸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恒润禾”)采购纸箱、端子、连接板配件辅材,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华农的兄长张华军持有恒润禾 18%的股权,张华军的儿子
张弛持有恒润禾 42%的股权。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以表决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
议案》,关联董事张华农、徐可蓉回避了表决。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拟在未来一年向关联方恒润禾采购纸箱、端子、连接板配件辅材,预计交易
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1,375.88 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
82.77%。

    2021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恒润禾累计采购纸箱、端子配件已发
生的交易金额为:334.42 万元。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实际发
关联                                                           生额占   实际发生额与
                         关联交                                                          披露日期及
交易        关联人                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     同类业   预计金额差异
                         易内容                                                              索引
类别                                                           务比例       (%)
                                                               (%)
                                                                                        2020 年 4 月 28 日
                         采购纸
                                                                                        披露于巨潮咨询网
向   关                  箱、端
          深圳市恒润禾                                                                  《2020 年度公司
联   人                  子、连   1,375.88 万元   2,000 万元   82.77    1,375.88 万元
          实业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采   购                  接板配
                                                                                        情况的公告》公告
原   材                  件辅材
                                                                                        编号:2020-035
料
             小计          -      1,375.88 万元   2,000 万元     -      1,375.88 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恒润禾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晓勇

           企业住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工业大道 8 号 A5 栋 201

           经营范围:五金、机电产品的购销(不含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日用化工产
       品的购销(不含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纸箱、五金制品的生
       产加工;普通货运。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恒润禾资产总额为 31,589,812.03 元,资产净额
       23,532,427.15 元,资产负债率 25.51%。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0,419,526.20
       元,净利润 354,891.70 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华农的兄长张华军持有恒润禾 18%的股权,张华军的儿子
       张弛持有恒润禾 42%的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
       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恒润禾资产总额为 31,589,812.03 元,资产净额 23,532,427.15
元,资产负债率 25.51%。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0,419,526.20 元,净利润
354,891.70 元。目前恒润禾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
力。

       三、关联交易的内容
       1、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
交易价格。

       2、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恒润禾就纸箱、连接板、端子采购签署了为期一年的《购销合同框
架协议》。主要包含:质量标准和相关要求,以采购订单形式确定交货时间和数
量,付款方式为月结 60 天,有效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及原因

       恒润禾是本公司生产所需纸箱、端子、连接板辅助材料的供应商,满足了公
司产品多样化的需求,提高了公司服务客户的能力。

       2、对公司的影响

       此项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股
东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
赖。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2021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华农、徐可蓉回避
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因公司与关联人 2021 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 2,000 万元,未达到 3,000 万
元且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向恒润禾采购为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与其他同类产品的销售、采购客
户同等对待。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我们认为,本
项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公司与恒
润禾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与关联方交
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
产生依赖。

    3、监事会意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恒润禾的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
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也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
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已经雄韬股份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决策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

    (2)雄韬股份预计的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与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关
联交易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