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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雄韬股份: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01-28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在确保不
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
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4.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0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向 12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745,606 股,每股面
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8.24 元,共募集资金 651,999,853.44 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39,620,850.64 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勤
信验字【2020】第 004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募集
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亦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1       武汉雄韬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33,620.27

  2       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                            12,856.70

  3       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电堆研发项目                           5,914.08

  4       补充流动资金                                            11,571.03

                            合计                                  63,962.09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11,769.01 万元,账户余额 8,045.59 万元(包含银行存款利息收益)。由于上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集
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
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预计未来一年内剩余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
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
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及期限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保本的理财产品,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投资产品的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
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闲置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在获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后将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
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
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
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
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短期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以上资金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受
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
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
计、核实。

    3.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
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以不超过 4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视公司资金情况
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
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增加对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

    六、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
荐机构发表了意见。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此事项,为提高资金使用
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
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
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此事项,为提高资金使用
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
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
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能最大可能实现资金的
保值、增值,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以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公司的上述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日常经
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2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