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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雄韬股份: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4-29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韬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
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
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49 号文),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
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4,113,20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2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35,199,988.4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9,534,113.21 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15,665,875.19 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964,195.09 元,合计人民币 916,630,070.2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
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勤信验字
【2016】第 1112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使
 类别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   用金额(万   投资进度(%)
                                     元)           元)
          10 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
                                       39,970.00   19,395.44          48.52
          建设项目
2016 年   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
非公开                                 10,730.00    1,143.51          10.66
          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
发行股
          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
票募投                                  1,270.00    1,017.00          80.07
          术开发项目
项目
          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
                                       40,000.00    8,321.28          20.80
          项目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发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将委托武汉理工
大学完成具体开发工作

       项目建设周期:48 个月

       项目实施计划: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1,270 万元,其中 1,270 万元为本项
目研发费用。

       预计效益:本项目属于研发项目,并不涉及生产具体的工业化产品,不产生
直接财务效益。但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增强公司电池生产及技术服务整
体解决方案供应能力和研发能力,提升新型产品的开发能力,有利于公司品牌知
名度和客户信任度的提升,加快客户需求反应速度,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
公司市场及品牌的推广,提升公司的品牌及市场优势,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巩
固和提升公司市场份额,实现公司中长远期的发展战略目标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发项目项目投资金额为 127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017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 253 万
元。目前该项目已研发完毕并已完成验收,投资进度 80.07%,无需继续投入资
金。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开发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
合理、节约及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谨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项目
各个环节,减少材料费用支出。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计划

    鉴于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发项目项目已实施完毕,为了进一步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
民币 253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

    三、相关说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公司按照相
关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
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
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是根据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符合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致同意公
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雄韬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专项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完
成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实公司的流动资金,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雄韬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
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吴 丽                 郑   旭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