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勤信专字【2022】第 0654 号 目 录 内 容 页 次 鉴证报告 1-2 附件: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3-22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阳光大厦 10 层 电话:(86-10)68360123 传真:(86-10)68360123-3000 邮编:100044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勤信专字【2022】第 0654 号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董 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 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 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表独 立地发表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1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贵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2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 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4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89 号”文件许可,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4 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4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13.16 元,共募集资金 44,744.00 万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发行 费用后将余款 41,444.00 万元于 2014 年 11 月 27 日汇入公司在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开设的账户为 1750293898 募集资金专户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开设 的账户为 338130100100039889 募集资金专户。 另外扣除公司累计发生的承销及保荐费 35,000,000.00 元和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 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12,654,720.87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9,785,279.13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勤信验字 【2014】第 1044 号《验资报告》。 2、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1 年度 期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二)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49 号”文件许可,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5 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4,113,207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20 元,共募集资金 935,199,988.40 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 保荐承销费用、发行费用后将余款 919,699,988.40 元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汇入公司在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751067643817 募集资金专户和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44250100004200000265 募集资金专户。 3 另外扣除公司累计发生的承销及保荐费 18,000,000.00 元和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 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1,534,113.2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15,665,875.19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964,195.09 元,合计人民币 916,630,070.28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勤信验字【2016】第 1112 号《验资报告》。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1 年年度 期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7,730,815.81 减: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 112,145,104.03 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手续费 5,077.32 减: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625,000,000.00 加:募投项目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 650,000,000.00 加:本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 164,959.38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45,593.84 (二)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0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向 12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745,606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 18.24 元,共募集资金 651,999,853.4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 639,620,850.64 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20】第 0044 号”验资报告。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期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41,808,210.31 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手续费 1,770.76 加:本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 692,401.43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理财收益 4,697,556.84 减: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450,000,000.00 减: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15,300,000.00 减: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 1,440,510.80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0,455,887.0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4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2014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为各个募集资金项目分别设立了专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在各家银 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共计为 0 元。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报告期内公司已办 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338130100100039889”、“1750293898”及“1751212824”的注销手 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开户银行签署对应的监管协议随之终 止。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余额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750293898 已销户 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 338130100100039889 已销户 0.00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751212824 已销户 0.00 中国银行胡志明市分行 100000600138730 已销户 0.00 合计 0.00 (2)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为各个募集资金项目分别设立了专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在各家银 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共计为 745,593.84 元,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 751067643817 活期 41,468.8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44250100004200000265 活期 704,124.96 合计 745,593.84 (3)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为各个募集资金项目分别设立了专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在各家银 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共计为 80,455,887.02 元。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类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别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 44301560045323070000 活期 19,111,031.51 5 账户类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别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 338070100100293992 活期 1,290,181.0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 44250100004200002129 活期 563,937.0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 44250100004200002429 活期 57,622,686.4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 770573810258 活期 1,868,050.94 合计 80,455,887.02 3、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分 别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雄韬电源科技(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雄韬)及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与中国银行胡志明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公司、湖北雄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雄韬)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 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8 月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公司 2020 年非 公开发行股份项目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保荐协议》,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 公司募投项目,2020 年 9 日,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 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及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7 月,公司、天风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氢瑞燃料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 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 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1)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出现异常的原因 公司将氢燃料电池列为最重要的战略发展目标,近年来在燃料电池领域持续加大投入。 在深圳、武汉、大同、广州、阳泉及青岛等地投资设立子公司推进氢能产业,现拥有标准实 验与检测中心 4 座,直接投资产业链企业 7 家,合作产业内研究机构 5 家,参与研制多款氢 燃料电池整车,拥有 40 余项氢燃料电池整车公告。 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受限于关键材料的问题,目前燃料电池电堆膜电极的质子交换 膜、气体扩散层、催化剂等目前受制于进口,虽然国内在此方面开展了大量的研究,但仍缺 6 少足够的验证,此外,燃料电池成本较高及氢能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等多方面影响,特别是 加氢站存在建设成本高、氢气成本高、补贴支持政策滞后以及审批管理机制不健全等情况, 导致当前我国加氢站建设推广进度较慢且现阶段多数加氢站处于亏损状态,进而导致现阶段 终端用户实际用氢成本较高。燃料电池技术路线的发展情况与锂电池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 距,上述内外部不利因素影响了行业的发展进程,市场开拓与推广不及预期。同时,现阶段 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发展高度依赖于补贴政策的支持,受新能源汽车补贴调整(近期财政部 等部门对现行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政策做出调整,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城市给予 奖励)及新冠疫情的叠加影响,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奖励标准、市场前沿、技术路线的优化 而进行相应的调整。 在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中,基于智慧电池的 EnerSmart 解决方案已开发完成,为 了结合燃料电池及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建设资源集约型社会,我们动 态调整能源互联网的建设,以实现此最先进的电池远程监测技术,对电池进行全生命周期的 监测并做到寿命价值评估,最终实现能源互联网项目结合储能市场在可再生能源并网,分布 式发电、微网及新能源汽车和电力辅助服务领域。 综上所述,根据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 际建设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对该项目计划进度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将该项目的建 设期由原定 2020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10 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出现异常的原因 动力锂电池行业内企业纷纷扩张产能,造成行业整体产能过剩近年来,中国的动力锂电 池行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发展历程。目前,在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支持下,中国 动力锂电池关键技术、关键材料和产品研究已经取得重大进展,动力锂电池产业化进程已经 处于国际领先地位。但随着诸多厂商进入该领域,以及龙头厂商不断提升产能,动力锂电池 行业已处于整体产能过剩阶段。 行业内部竞争加剧,龙头企业规模效益愈加明显随着我国动力锂电池领域的快速发展和 业内企业纷纷扩张产能,动力锂电池行业竞争激烈,近几年中小产能生产厂家陆续关闭,业 内部分知名企业如沃特玛、珠海银隆等亦爆出危机,据不完全统计,经过几年激烈的市场竞 争,宁德时代、比亚迪等拥有明显技术、资金、规模优势的企业逐渐胜出,根据高工产研锂 电研究所(GGII)数据显示,宁德时代、比亚迪位列国内装机量前两名,市场进一步向行业龙 头集中。 国家补贴政策调整,导致行业盈利性下滑明显动力锂电池行业受国家政策影响明显, 2016 年 11 月,工信部发布《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征求意见稿),要求锂离 7 子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 8GWh,迫使大部分锂电池企业扩大产能;2019 年 3 月, 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 政策的通知》,明确了 2019 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方向和技术标准,整体而言补贴退坡、 取消地方政府补贴等,均会明显影响行业内企业的盈利能力。 投资规模直接影响企业的产品成本、售价及市场品牌等动力锂电池行业作为资源密集型 和资金密集型行业,是否具有规模优势对企业能否有效开拓市场尤为关键,亦直接关系到企 业产品的成本是否具有竞争性。在动力锂电池领域,十亿规模左右的投资已不足以支撑企业 去开拓市场。 综上所述,虽然公司在 2016 年非公开发行时对于动力锂电池领域的发展进行了较为充 分的预计,但行业的快速发展、国家政策的变动以及行业的竞争程度仍超出了公司的预计。 根据对市场的深入跟踪和调查,公司经审慎论证,认为仍按原计划投入动力锂电池将无法如 预期实现效益,反而会因为仓促投资增加公司的运营成本,因此,公司推迟了对动力锂电池 的投入,将更多精力和人力投入到通讯和储能锂电池技术的研发和客户的开拓。因此,公司 将该项目的建设期由原定 2020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3)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发项目出现异常的原因 电堆研发项目因偶发性不可控因素导致在研电堆样品的不可逆损坏,在研电堆样品需继 续调试,与委托方武汉理工大学协商延期交付及验收,导致公司项目无法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验收完成。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对该项目计划进度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将该项目的建 设期由原定 2021 年 2 月 28 日延长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报告期内,该项目已完成验收。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及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 开发项目属于研发项目,并不涉及生产具体的工业化产品,不产生直接财务效益。但通过项 目的实施,将为公司在能源互联网领域打下夯实的基础,增强公司电池生产及技术服务整体 解决方案供应能力和研发能力,提升新型产品的开发能力,有利于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客户信 任度的提升,加快客户需求反应速度,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场及品牌的推广, 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巩固和提升公司市场份额,实现公司中长远期的发展战略目标。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7年9月21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7年11月7日召开的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单个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2014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250万KVAh阀控密封式铅酸 蓄电池扩建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4,303.64万元(截至2017年9月19日已结算的 8 利息收入)及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划入 公司的一般账户中,用于永久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 四次会议,2019年6月28日召开了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 投项目“湖北雄韬275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及“越南雄韬年产120万KVAH 蓄电池新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222.07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 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募集资金计划,原项目“湖北雄韬 275 万千伏安密封蓄 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项目总投资 39,000.00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 25,000.00 万元,项目 投资主体(湖北雄韬),新建 13 条先进密封蓄电池组装线,年生产蓄电池 275 万 KVAh,其中 AGM 电池 215 万 KVAh,胶体电池 60 万 KVAh,主要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费用名称 投资额 占投资总额比例 建筑工程费 4,682.20 12.01% 设备及工器购置费 20,209.77 51.82% 安装工程费 606.29 1.55%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1,072.83 2.75% 基本预备费 1,328.55 3.41% 建设投资合计 27,899.65 71.54% 铺底流动资金 11,100.35 28.46% 项目投资总额 39,000.00 100.00%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0,386.83 万元,该项目已建设完 毕。 (2)根据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时的募集资金计划,原计划“10 亿瓦时动力锂电池 新能源建设项目”计划实施主体为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 79,970.00 万元,计划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建成 该项目计划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1 厂房装修 3,200.00 2 设备投资 64,479.80 9 3 预备费用 4,060.79 4 铺底流动资金 10,807.50 项目投资总额 82,548.09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9,395.44 万元,正在建设中。 (3)根据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时的募集资金计划,原计划“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 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计划实施主体为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 12,000.00 万元, 计划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建成。 该项目计划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1 场地投资 1,200.00 2 设备投资 7,322.44 3 预备费用 511.35 4 研发费用 3,910.00 项目投资总额 12,943.78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143.51 万元,正在建设中。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具体情况 (1)在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的前提下,公司 201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次会议和 2015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湖北雄韬 275 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 装线项目”募集资金 10,868.00 万元,变更投向“越南雄韬年产 120 万 KVAh 蓄电池新建项 目”,实施主体为越南雄韬。 (2)在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的前提下,公司 2017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九次会议和 2017 年 11 月 7 日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议案》,同意变更“湖北雄韬 275 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 极板组装线项目”的募集资金 3,200.00 万元,用于投资“越南新建极板二厂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为越南雄韬。 (3)在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的前提下,公司 2018 年 1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和 2018 年 1 月 23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 网云平台开发项目”募集资金 1,270.00 万元,用于投资“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 发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公司将委托武汉理工大学完成具体开发工作。 10 (4)在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的前提下,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 2019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10 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 40,000.00 万元,用于投资“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湖北雄韬 275 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 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0,932.00 万元 湖北雄韬 275 万千伏安密封蓄 越南雄韬年产 120 万 KVAh 蓄电池新建项目,使 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使用募 用募集资金 10,868.00 万元 集资金 25,000.00 万元 越南新建极板二厂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3,200.00 万元 募集资金投向 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 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 及投资额 开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0,730.00 万元 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 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发项目,使用 使用募集资金 12,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 1,270.00 万元 10 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使用募 10 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 集资金 39,970.00 万元 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使用募集资 79,970.00 万元 金 40,000.00 万元 3、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原因 (1)越南雄韬年产 120 万 KVAh 蓄电池新建项目变更原因:我国将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 对铅蓄电池行业按 4%税率征税消费税,同时伴随近年来国内人力成本和原材料成本的不断 提高,导致国内铅蓄电池制造的优势不断被削弱。而公司另一重要海外生产基地——越南雄 韬,2007 年营运至今已培养了大批越南籍本土管理人才,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和良好的供 应链,并已经通过了多个战略客户的审核。越南雄韬产能虽逐年提升,但现有越南生产基地 产能仍无法满足订单需求。 公司经过反复论证及多次调研分析,基于优化公司国内外产能配置的战略考虑,认为调 整增加越南雄韬生产基地投资是更紧迫和理想的选择,发展前景可期。 (2)越南新建极板二厂投资项目变更原因:我国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对铅蓄电池行业按 4%税率征税消费税,将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 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需缴纳相应的环境保护税。同时伴随近年来国内人力成本 和原材料成本的不断提高,导致国内铅蓄电池制造的优势不断被削弱。 越南雄韬 2007 年营运至今已培养了大批越南籍本土管理人才,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和 良好的供应链,并已经通过了多个战略客户的审核。目前越南雄韬基地极板生产无法满足组 11 装需求,其中 40%的极板需要从国内购买,从国内购买极板运输至越南基地的运输费用高且 运输周期长,从而影响越南雄韬生产基地产能。产能虽逐年提升,但仍无法满足订单需求。 公司经过反复论证及多次调研分析,基于优化公司国内外产能配置的战略考虑,认为调 整增加越南雄韬生产基地投资是更紧迫和理想的选择,发展前景可期。 (3)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发项目变更原因:基于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趋势和公 司现有的铅酸蓄电池和锂离子电池优势,对新能源产业的介入成为公司重要的战略发展方 向。市场上主要电池类型仍是铅酸蓄电池和锂电池,提前对燃料电池、可充电锌电池等新型 电池的研发能建立进入优势。本次项目委托武汉理工大学关于对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 术开发,该研发项目的建立能更顺利地切入新能源产业,实现公司的战略规划。 (4)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变更原因:随着公司深圳及越南生产基地的不断优 化,公司部分锂电池产线已逐步投入使用。近年来,随着动力锂电池产业的发展,国内动力 锂电池的市场竞争已趋于白热化,产能结构化过剩加剧,公司在动力锂电池领域面临的竞争 也日趋激烈,结合当下市场环境,考虑自身场地规模、业务产品、行业发展趋势等情况,公 司计划将部分“10 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深圳雄韬氢燃料 电池产业园项目”的建设。 公司从 2017 年开始对氢燃料电池电堆与发动机进行研发并逐渐投入生产,目前已具备 量产条件。随着氢燃料电池电堆技术与发动机技术的逐渐成熟以及公司业务的快速增长,为 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急须扩大对氢燃料电池电堆与发动机的产能。本项目建成后,公 司氢燃料电池电堆与发动机产品的产能将得到大幅度的提升,有利于公司扩大生产规模,进 一步控制和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公司利润水平。本次项目投资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 目,该研发项目的建立能更顺利地切入新能源产业,实现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目标。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 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12 附表 1: 2014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4,744.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068.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146.6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1.44% 是否已变更项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目(含部分变 否发生重大变 向 投资总额 额(1) 额 入金额(2) (%)(3)=(2)/(1) 可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湖北雄韬 275 万千伏安密封 是 25,000.00 10,932.00 10,386.83 95.01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0,057.76 否 否 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 年产 250 万 KVAh 阀控密封式 否 15,000.00 10,696.36 10,691.82 71.27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否 否 铅酸蓄电池扩建项目 越南雄韬年产 120 万 KVAH 蓄 是 10,868.00 10,868.00 100.00 2016 年 12 月 31 日 5,158.55 是 否 电池新建项目 越南新建极板二厂投资项目 是 3,200.00 3,200.00 100.00 2019 年 6 月 30 日 /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0,000.00 40,000.00 35,146.65 87.87 -4,899.20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合计 - 40,000.00 40,000.00 0 35,146.65 -4,899.20 1、湖北雄韬 275 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湖北雄韬 275 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 目”已建设完毕,与原计划产品结构有一定的变化。国家于 2016 年开始对铅酸电池行业开始征收 4%的消费税,导致铅酸蓄电池生产成本增加。2016 年起,湖北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雄韬大力发展国内通信电池,目标市场以国外市场为主转变为以国内市场为主,导致项目导致整体项目有所延后。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2、年产 250 万 KVAh 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扩建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国家于 2016 年开始对铅酸电池行业开始征收 4%的消费税,导致铅酸蓄电池生产 成本增加。2017 年起,深圳市大鹏新区区位发展战略规划环保要求,公司其发展战略及产品线布局,对铅酸蓄电池业务进一步的整合与优化,公司逐步将深圳生 产基地铅酸蓄电池业务全部迁移至湖北子公司、越南子公司。2018 年 12 月 30 日前已将深圳铅酸电池业务转移至湖北、越南生产基地,期间产生较高的员工安置 13 处理费用及迁移时所产生的物料、设备损耗,导致该项目无法达到承诺效益。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年产 250 万 KVAh 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扩建项目”已 完全停产,项目相关人员遣散,项目相关设备迁移至湖北、越南子公司,该项目已终止。 3、越南新建极板二厂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国家对企业对海外投资把控严格,企业资金流向海外需经政府部门机构审批备案后方可转出。公司需 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办理相关手续,得到相关审批后方可实施,因此导致公司项目无法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验收完成。经公司审慎慎研究论证后对 该项目计划进度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拟将该项目的建设期由原定 2018 年 6 月 30 日延长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投资。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无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不适用 变更情况 1、原实施方式:湖北雄韬 275 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由公司向湖北雄韬增资的方式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2、变更后的实施方式为:湖北雄韬 275 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由公司提供无息、滚动股东借款的方式实施,借款期限 3 年,借款金额以募集 调整情况 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为上限,按照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总额进行测算后确定。湖北雄韬的董事会已就上述借款事项及委托贷款事宜进行了审议,并形成 相关决议,同意上述实施方式的变更。 1、2014 年 12 月 3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前期已使用自筹资金投入湖 北雄韬 275 万千伏密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 2,658.63 万元和投入年产 250 万 KVAh 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扩建项目 5,360.07 万元,合计 8,018.70 万元,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于 2015 年 1 月 13 日,完成置换工作。 及置换情况 2、2016 年 2 月 29 日第二届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前期已使用自筹资金 投入越南雄韬年产 120 万 KVAH 蓄电池新建项目 1,681.23 万元,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完成置换工作。 1、201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确保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 12,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后次日 起,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 12,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5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了 12,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将该笔 12,000.00 万元募集资 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6 年 9 月 20 日,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 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人民币 4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了 4,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将该笔 4,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归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动资金情况 4、2017 年 9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人民币 6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7、28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 55,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8 年 9 月 20 日将该笔 55,000.00 万 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2018 年 9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在确保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人民币 6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2019 年 9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人民币 6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4 1、“年产 250 万 KVAh 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扩建项目“资金节余的原因: (1)立项时自动化设备拟订进口设备,但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国内设备可以满足公司生产设备的要求,因此采用国内设备代替进口设备,降低建设成本; (2)部分自动装配线通过公司设备部门自己购买零配件进行组装,降低建设成本;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3)辅助生产设备(如自动循环水冷却系统)未采用外购设备,而是通过自建整体水浴槽,降低建设成本。 的金额及原因 2、“湖北雄韬 275 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与“越南雄韬年产 120 万 KVAH 蓄电池新建项目”资金结余的原因: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公司整体发展策略,合理安排项目建设进度,加强项目管理和费用控制。在设备采购过程中,对原有部分设备的改造利用等方面进 行优化,有效节约项目投资资金。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获 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使得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结余。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无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说明: 1、本使用情况汇总表中各项目直接相加的汇总数与合计数在尾数上有差异,这种差异是以万元为单位且四舍五入造成的。 2、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1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17 年 11 月 7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单个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14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250 万 KVAh 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扩建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 4,303.64 万元(截至 2017 年 9 月 19 日已结 算的利息收入)及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划入公司的一般账户中,用于永久补充公司的流动现金。 3、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会议,2019 年 6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了《关于将募集资 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14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湖北雄韬 275 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及“越南雄韬年产 120 万 KVAH 蓄电池新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1,222.07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5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3,52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214.5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1,27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877.2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4.13% 是否已变更项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目(含部分变 否发生重大变 向 投资总额 额(1) 额 入金额(2) (%)(3)=(2)/(1) 可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计效益 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0 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 否 79,970.00 39,970.00 8,080.49 19,395.44 48.52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 否 12,000.00 10,730.00 1,143.51 10.66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否 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 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 是 1,270.00 1,017.00 80.07 2022 年 2 月 28 日 不适用 否 术开发项目 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 是 40,000.00 3,134.01 8,321.28 20.80 2022 年 5 月 14 日 不适用 否 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91,970.00 91,970.00 11,214.50 29,877.23 32.49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合计 - 91,970.00 91,970.00 11,214.50 29,877.23 27.92 1、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公司将氢燃料电池列为最重要的战略发展目标,近年来在燃料电池领域持 续加大投入。在深圳、武汉、大同、广州、阳泉及青岛等地投资设立子公司推进氢能产业,现拥有标准实验与检测中心 4 座,直接投资产业链企业 7 家,合作产 业内研究机构 5 家,参与研制多款氢燃料电池整车,拥有 40 余项氢燃料电池整车公告。 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受限于关键材料的问题,目前燃料电池电堆膜电极的质子交换膜、气体扩散层、催化剂等目前受制于进口,虽然国内在此方面开展了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大量的研究,但仍缺少足够的验证,此外,燃料电池成本较高及氢能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等多方面影响,特别是加氢站存在建设成本高、氢气成本高、补贴支持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政策滞后以及审批管理机制不健全等情况,导致当前我国加氢站建设推广进度较慢且现阶段多数加氢站处于亏损状态,进而导致现阶段终端用户实际用氢成本较 高。燃料电池技术路线的发展情况与锂电池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上述内外部不利因素影响了行业的发展进程,市场开拓与推广不及预期。同时,现阶段燃料 电池汽车产业的发展高度依赖于补贴政策的支持,受新能源汽车补贴调整(近期财政部等部门对现行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政策做出调整,将采取“以奖代补”方 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及新冠疫情的叠加影响,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奖励标准、市场前沿、技术路线的优化而进行相应的调整。 在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中,基于智慧电池的 EnerSmart 解决方案已开发完成,为了结合燃料电池及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建设资 16 源集约型社会,我们动态调整能源互联网的建设,以实现此最先进的电池远程监测技术,对电池进行全生命周期的监测并做到寿命价值评估,最终实现能源互联 网项目结合储能市场在可再生能源并网,分布式发电、微网及新能源汽车和电力辅助服务领域。 综上所述,根据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建设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对该项目计划进度规划进行了优 化调整,拟将该项目的建设期由原定 2020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10 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动力锂电池行业内企业纷纷扩张产能,造成行业整体产能过剩近年来,中国的动力锂电池行 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发展历程。目前,在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支持下,中国动力锂电池关键技术、关键材料和产品研究已经取得重大进展,动力锂电 池产业化进程已经处于国际领先地位。但随着诸多厂商进入该领域,以及龙头厂商不断提升产能,动力锂电池行业已处于整体产能过剩阶段。 行业内部竞争加剧,龙头企业规模效益愈加明显随着我国动力锂电池领域的快速发展和业内企业纷纷扩张产能,动力锂电池行业竞争激烈,近几年中小产能 生产厂家陆续关闭,业内部分知名企业如沃特玛、珠海银隆等亦爆出危机,据不完全统计,经过几年激烈的市场竞争,宁德时代、比亚迪等拥有明显技术、资金、 规模优势的企业逐渐胜出,根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数据显示,宁德时代、比亚迪位列国内装机量前两名,市场进一步向行业龙头集中。 国家补贴政策调整,导致行业盈利性下滑明显动力锂电池行业受国家政策影响明显,2016 年 11 月,工信部发布《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征求 意见稿),要求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 8GWh,迫使大部分锂电池企业扩大产能;2019 年 3 月,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联合发布《关 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了 2019 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方向和技术标准,整体而言补贴退坡、取消地方政府补贴等,均会 明显影响行业内企业的盈利能力。 投资规模直接影响企业的产品成本、售价及市场品牌等动力锂电池行业作为资源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行业,是否具有规模优势对企业能否有效开拓市场尤为 关键,亦直接关系到企业产品的成本是否具有竞争性。在动力锂电池领域,十亿规模左右的投资已不足以支撑企业去开拓市场。 综上所述,虽然公司在 2016 年非公开发行时对于动力锂电池领域的发展进行了较为充分的预计,但行业的快速发展、国家政策的变动以及行业的竞争程度仍超出 了公司的预计。根据对市场的深入跟踪和调查,公司经审慎论证,认为仍按原计划投入动力锂电池将无法如预期实现效益,反而会因为仓促投资增加公司的运营 成本,因此,公司推迟了对动力锂电池的投入,将更多精力和人力投入到通讯和储能锂电池技术的研发和客户的开拓。因此,公司拟将该项目的建设期由原定 2020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3、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发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电堆研发项目因偶发性不可控因素导致在研电堆样品的不可逆损坏,在研电堆样品需继续 调试,与委托方武汉理工大学协商延期交付及验收,导致公司项目无法于 2021 年 2 月 28 日验收完成。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对该项目计划进度规划进行了优化 调整,拟将该项目的建设期由原定 2021 年 2 月 28 日延长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报告期内,该项目已完成验收。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无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用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会议,2020 年 11 月 16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0 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 变更情况 源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雄韬锂电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增加京山市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不适用 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2016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前期已使用自筹 及置换情况 资金投入 10 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 3,340.47 万元和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 447.01 万元。已完成置换工作。 1、2016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人民币 4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了 41,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将该笔 41,000.00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动资金情况 2、2017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人民币 6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7、28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 55,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8 年 9 月 20 日将该笔 55,000.00 17 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8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在确保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人民币 6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 55,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8 年 10 月 26 日归还 300.00 万元 募集资金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8 年 12 月 13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 5,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19 年 9 月 11 日将该笔 59,700 万元 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2019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人民币 6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已将该笔 65,000 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人民币 6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 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已将该笔 65,000 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人民币 6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不适用 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无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18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5,199.9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53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625.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更项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目(含部分变 否发生重大变 向 投资总额 额(1) 额 入金额(2) (%)(3)=(2)/(1) 可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计效益 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武汉雄韬氢燃料电池动力系 否 33,620.27 - 0.00 0.00 0.00 2023 年 9 月 8 日 / 不适用 否 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 - 否 12,856.70 0.00 0.00 0.00 2022 年 5 月 14 日 / 不适用 否 项目 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电堆研 - 否 5,914.08 0.00 0.00 0.00 2023 年 9 月 8 日 / 不适用 否 发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0.00 0.00 0.00 -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1,571.03 - 11,530.00 11,625.00 100.47%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合计 - 63,962.09 - 11,530.0 11,625.00 18.1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不适用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无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用进展情况 2021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实施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点的议案》,公司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电堆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氢瑞燃料 变更情况 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增加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通航园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不适用 调整情况 19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不适用 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不适用 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不适用 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无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20 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投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 对应的 本年度实际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年度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原承诺项目 金额 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变化 (1) (2) (3)=(2)/(1) 越南雄韬年产 120 万 湖北雄韬 275 万千伏安密封蓄 KVAH 蓄 电 池 新 建 项 10,868.00 0 10,868.00 100.00 2016 年 12 月 31 日 5,158.55 是 否 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 目 越 南 新 建 极 板 二 厂 湖北雄韬 275 万千伏安密封蓄 3,200.00 0 3,200.00 100.00 2019 年 6 月 30 日 / 不适用 否 投资项目 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 金属双极板燃料电 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 池电堆技术开发项 1,270.00 0 1,017.00 80.07 2022 年 2 月 28 日 / 不适用 否 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 目 深 圳 雄 韬 氢 燃 料 电 10 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 40,000.00 3,134.01 8,321.28 12.97 2022 年 5 月 14 日 / 不适用 否 池产业园项目 设项目 合计 - 55,338.00 3,134.01 23,406.28 / - 5,158.55 - - 1、越南雄韬年产 120 万 KVAH 蓄电池新建项目变更原因:我国将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对铅蓄电池行业按 4%税率征税 消费税,同时伴随近年来国内人力成本和原材料成本的不断提高,导致国内铅蓄电池制造的优势不断被削弱。而公司另一 重要海外生产基地——越南雄韬,2007 年营运至今已培养了大批越南籍本土管理人才,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和良好的供应 链,并已经通过了多个战略客户的审核。越南雄韬产能虽逐年提升,但现有越南生产基地产能仍无法满足订单需求。公司 经过反复论证及多次调研分析,基于优化公司国内外产能配置的战略考虑,认为调整增加越南雄韬生产基地投资是更紧迫 和理想的选择,发展前景可期。 越南雄韬年产 120 万 KVAH 蓄电池新建项目履行决策程序及披露情况: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2015 年第十次会议与 2015 年 11 月 9 日召开了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议案》。公司并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75) 2、越南新建极板二厂投资项目变更原因:目前越南雄韬基地极板生产暂时无法满足组装需求。其中 40%的极板需要从 国内购买,从国内购买极板运输至越南基地的运输费用高且运输周期长,从而影响越南雄韬生产基地产能。产能虽逐年提 升,但现有越南生产基地产能仍无法满足订单需求。公司经过反复论证及多次调研分析,基于优化公司国内外产能配置的 战略考虑,认为调整增加越南雄韬生产基地投资是更紧迫和理想的选择,发展前景可期。 越南新建极板二厂投资项目履行决策程序及披露情况: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九次 会议与 2017 年 11 月 7 日召开了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 21 司并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1) 3、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发项目变更原因:基于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趋势和公司现有的铅酸蓄电池和锂离子电 池优势,对新能源产业的介入成为公司重要的战略发展方向。市场上主要电池类型仍是铅酸蓄电池和锂电池,提前对燃料 电池、可充电锌电池等新型电池的研发能建立进入优势。本次项目委托武汉理工大学关于对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 开发,该研发项目的建立能更顺利地切入新能源产业,实现公司的战略规划。 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发项目履行决策程序及披露情况: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与 2018 年 1 月 23 日召开了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4、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变更原因:随着公司深圳及越南生产基地的不断优化,公司部分锂电池产线已逐步 投入使用。近年来,随着动力锂电池产业的发展,国内动力锂电池的市场竞争已趋于白热化,产能结构化过剩加剧,公司 在动力锂电池领域面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结合当下市场环境,考虑自身场地规模、业务产品、行业发展趋势等情况, 公司计划将部分“10 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的建设。 公司从 2017 年开始对氢燃料电池电堆与发动机进行研发并逐渐投入生产,目前已具备量产条件。随着氢燃料电池电堆 技术与发动机技术的逐渐成熟以及公司业务的快速增长,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急须扩大对氢燃料电池电堆与发动 机的产能。本项目建成后,公司氢燃料电池电堆与发动机产品的产能将得到大幅度的提升,有利于公司扩大生产规模,进 一步控制和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公司利润水平。本次项目投资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该研发项目的建立能更顺 利地切入新能源产业,实现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目标。 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履行决策程序及披露情况: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与 2019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 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发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电堆研发项目因偶发性不可控因素导致在研电堆样品 的不可逆损坏,在研电堆样品需继续调试,与委托方武汉理工大学协商延期交付及验收,导致公司项目无法于 2021 年 2 月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28 日验收完成。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对该项目计划进度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拟将该项目的建设期由原定 2021 年 2 月 28 日延长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