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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雄韬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9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中的相关
要求,企业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业务,相关运输
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根据上述相关准则的实施问答,本公司编制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
的财务报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实施问答》相关规定执行,本次变更在董
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务部会计司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在利润表中,本公司将 2021 年度与履行销售合同相关的运输成本,于“营业成
本”项目列报。在现金流量有中,公司将与履行销售合同相关的运输成本现金支
出,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列报。
    财务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合并利润表
营业成本                                                  75,071,483.88
销售费用                                                 -75,071,483.88
对净利润的影响                                                        -
       母公司利润表
营业成本                                                  23,236,527.47
销售费用                                                 -23,236,527.47
对净利润的影响                                                        -
        合并现金流量表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5,071,483.88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5,071,483.88
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影响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3,236,527.47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3,236,527.47
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影响                                      -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
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
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
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
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