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和保理业务暨相关担保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融资租 赁和保理业务暨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融资租赁概述 1、为满足公司及子(孙)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湖 北雄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雄韬锂电有限公司、武汉雄韬氢雄燃料电池科技 有限公司、湖北雄韬锂电有限公司等子(孙)公司(下称“控股子公司”)拟与远 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远东宏信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远宏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统称“远东”)开展融资业务,具体包 括但不限于以新购设备和/或自有设备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赁,以及商业保理 等方式进行融资交易。本次拟开展融资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2、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保证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在子 公司湖北雄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雄韬锂电有限公司、武汉雄韬氢雄燃料电池 科技有限公司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或其指定的 关联公司,申请融资(主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保理、委托贷款等)时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 授权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批准的额度内相应决定并办理 对应主体融资用信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和法律文件等。 上述融资业务事项的融资方式、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期限、融资款及支付 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届时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与远东及平安租赁无关联关系,以上融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融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4624607C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91-09-13 营业期限:1991 年 9 月 13 日至长期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江路 9 号、龙滨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孔繁星 注册资本:181,671.0922 万美元 营业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 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名称: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830376339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 成立日期:2013-12-10 营业期限:1991 年 9 月 13 日至长期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西昌道 200 号铭海中心 2 号楼-5、6-612 法定代表人:孔繁星 注册资本:650,000 万人民币 营业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 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名称:远东宏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3G31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成立日期:2017-01-12 营业期限:2017-01-12 至 2047-01-11 法定代表人:孔繁星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 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4、名称:远宏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UUMAXW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9-11-08 营业期限:2019-11-08 至 2049-11-07 法定代表人:曹健 经营范围: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客户资信调 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 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5、名称: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54572362X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成立日期:2012-09-27 营业期限:2012-09-27 至 2042-09-26 法定代表人:王志良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 租赁业务; 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 租赁财产 的 残值处理及维修; 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上述被担保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及期限以实际签署担保合 同或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对外担保 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湖北雄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资本:723.00 万美元 住所:湖北京山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马军建 成立日期:2004 年 8 月 26 日 主营业务:开发、生产、销售维修铅合金、极板、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及零 部件、锂电池、UPS(不间断电源)、太阳能路灯系统产品、太阳能电池及储能系 统产品、风光互补储能系统产品,电动自行车组装。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湖北雄韬 65.01%股权,香港雄韬电源有限公司(公司全 资子公司)持有湖北雄韬 34.99%股权,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持有湖北雄韬 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总额 67,668.38 102,814.71 负债总额 63,232.34 96,917.02 净资产 4,436.04 5,897.68 营业收入 10,2461.59 76,636.10 净利润 -8,243.00 1,461.64 目前湖北雄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2、公司名称:深圳市雄韬锂电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0 万元 住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镇同富工业区雄韬科技园 9 号厂房北栋 1、2、3、 4层 法定代表人:郭盼 成立日期:2003 年 8 月 14 日 主营业务:开发、销售锂电池及相关材料和零配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生产 锂电池及相关材料和零配件。 主要股东: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总额 63,647.58 112,534.74 负债总额 60,248.22 108,269.55 净资产 3,399.36 4,265.19 营业收入 70,473.37 54,987.87 净利润 1,933.95 865.83 目前深圳市雄韬锂电有限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3、公司名称:湖北雄韬锂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600 万元 住所: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市开发区(镇)智能产业园 A6、A7、A8 栋 法定代表人:缪杰 成立日期:2020 年 5 月 20 日 主营业务:开发、销售锂电池及相关材料和零配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生产 锂电池及相关材料和零配件。 主要股东: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总额 18,306.06 41,984.00 负债总额 13,383.92 34,990.27 净资产 4,922.14 6,993.72 营业收入 2,216.31 37,911.23 净利润 -752.17 171.59 目前湖北锂电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4、公司名称:武汉雄韬氢雄燃料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用航空及卫星产业园特 1 号 法定代表人:唐涛 成立日期:2017 年 12 月 8 日 主营业务:燃料电池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生产、批零兼 营(以上不含高污染燃料);加氢站的研发、建设及相关设备的批零兼营;新能源汽车 的租赁及批零兼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 口除外)。(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深圳市氢雄燃料电池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股权,公司通过间 接方式持有武汉氢雄 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总额 24,492.56 31,106.06 负债总额 12,175.42 20,779.36 净资产 12,317.13 10,326.70 营业收入 2,387.96 3,678.38 净利润 -4,862.27 -1,990.43 目前武汉氢雄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可根据融资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互相担保,担 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务为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赁合同项 下应付的任何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 项和/或保理合同项下应支付的回收款、回购款、转付回收款、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及其他应付款项。担保范围为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回租赁合同项下应向远东租赁 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甲 方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 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和/或在保理合同项下应向远东租赁支付的回收 款、回购款、转付回收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和甲方为实现权利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财 产保全担保费用等)。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回租赁合同和/ 或保理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具体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 的担保合同为准。 五、本次融资业务事项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融资租赁业务或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 结构,为生产经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本次办理的融资业务,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 的资产正常使用,不会对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独立 性,其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本 次 批 准 的 担 保 额 度 为人 民 币 50,000 万 元 占 最 近 一 次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20.5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累计为 127,219.27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42,880.13 万元的 52.3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融资业务有助于进一步盘活现有资 产、拓宽融资渠道且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本次融资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开展融资业务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