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韬股份:雄韬股份: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乔惠平)2023-04-28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乔惠平2022年度述职报告
2022 年,本人作为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韬股
份”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
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在 2022 年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和义务,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各项权利,积极参加 2022 年
的相关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 2022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作如下总结: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度,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本人出
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 投票情况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备注
加会议次数 (反对票)
7 7 0 0 0
2022 年,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分别是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股东大 本年应参加股东大 实际出席
姓名 备注
会次数 会次数 (次)
乔惠平 4 4 4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对公司募
集资金运用、对外担保等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
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2 年度,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022 年度,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对《关于为
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对《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对《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对《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对《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对《关于续聘中勤万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对《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的议案》,对《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对《关于 2021 年
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
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2022 年 7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对《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会议,对《<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对《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 年 9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会议,对《关于转
让下属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6、202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会议,对《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投资项目的议案》、对《关于香港雄韬电源有限公司向深圳市雄韬
锂电有限公司增资入股的议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七次会议,对《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对《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对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和保理业务暨相关担保的议案》,对《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业务交流的机会以及其他时
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了解,保持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
人员的沟通联系,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有效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
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
准确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保障了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2、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在决策中发表专业意
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于需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及时向公司充分了解相关
情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的做出判断。
3、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
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执行情况。实地考察,审阅相关材料,与公司管理层、
会计师等见面,关注公司治理情况,了解、掌握 2022 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
工作进展情况,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交
审计报告,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平时自觉学习掌握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
织的相关培训。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完成换届,本人已卸任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感谢过去几年公司各部门对本人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乔惠平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