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韬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8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上午 9:30 以通信形式及现场形式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张华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到 9 名。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总结了《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且公司独立董事向董
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 407,827.49 万元,同比上升 31.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5,689.05 万元,同比上升 137.2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聘请专业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为 15,689.05 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7,481.99 万元。截止至报告期末,公
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6,712.37 万元。
鉴于公司 2022 年生产经营状况较好,业绩符合预期,现金流充足,在重视
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拟提
出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以总股本 384,214,913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38,421,491.30 元(含
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
与格式(2023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2023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拟在 2023 年度向深圳市恒润禾实业有限公司采购纸箱、端子配
件,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 2,000 万元。同意拟在 2023 年度向关联方湖北雄瑞自
动化设备有限公司采购隔板及设备,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
关联董事张华农、徐可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鉴于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
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投资项目的议案》;
本次公司拟将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
产业园项目”30,000 万元变更至“湖北雄韬锂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项
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
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公司部分募投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 调整后达到预定
项目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10 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建设项目
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全资子公司增资优先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放弃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氢雄燃料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氢
雄”)的增资优先认购权,公司拟与京山市氢雄协力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氢雄壹号合伙企业”)签订《增资协议书》,公司作为深圳
氢雄的唯一股东,同意由氢雄壹号合伙企业对深圳氢雄进行增资,增资金额
1,700 万元。深圳氢雄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89.8204%的股权,氢雄壹号合伙
企业持有其 10.1796%的股权。深圳氢雄仍属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财会【2021】
35 号)(以下简称“解释 15 号文”)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
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
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文”),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
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
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 2023 年 5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议案:
1、《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变更部分募集投资项目的公告》;
8、《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3 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