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勤信专字【2023】第 0708 号 目 录 内 容 页 次 鉴证报告 1-2 附件: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3-17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十层 1001 电话:(86-10)68360123 传真:(86-10)68360123-3000 邮编:100044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勤信专字【2023】第 0708 号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董 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 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 2022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 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202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表独 立地发表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1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202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了贵公 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2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 2022 年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49 号”文件许可,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5 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4,113,207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20 元,共募集资金 935,199,988.40 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 保荐承销费用、发行费用后将余款 919,699,988.40 元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汇入公司在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751067643817 募集资金专户和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44250100004200000265 募集资金专户。 另外扣除公司累计发生的承销及保荐费 18,000,000.00 元和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 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1,534,113.2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15,665,875.19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964,195.09 元,合计人民币 916,630,070.28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勤信验字【2016】第 1112 号《验资报告》。 2、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2 年年度 期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45,593.84 减: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 146,618,651.56 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手续费 3,862.76 减: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530,000.00 减: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568,470,000.00 加:募投项目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 717,875,200.00 3 加:本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 17,451.42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015,730.94 (二)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0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向 12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745,606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 18.24 元,共募集资金 651,999,853.4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 639,620,850.64 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20】第 0044 号”验资报告。 2、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期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0,455,887.02 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手续费 3231.05 加:本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 190,355.96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理财收益 12,041,188.48 减: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 30,310,710.21 加:购买理财募集本金流入 50,000,000.00 减: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9,600,000.00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2,773,490.2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为募集资金项目分别设立了专户,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各银行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共计为 1,015,730.94 元,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 751067643817 活期 43,388.1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44250100004200000265 活期 972,342.77 合计 1,015,730.94 4 2、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为募集资金项目分别设立了专户,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各银行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共计为 82,773,490.20 元。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类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别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 44301560045323070000 活期 52,930,617.4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 338070100100293992 活期 1,715,873.1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 44250100004200002129 活期 565,208.6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 44250100004200002429 活期 27,460,863.1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 770573810258 活期 100,927.79 合计 82,773,490.20 3、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8 月分别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 年 9 日,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国家开发 银行深圳市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 鹏支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7 月, 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氢瑞燃料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1、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未达到预期进度的原因 公司将氢燃料电池列为重要的战略发展目标,近年来在燃料电池领域持续加大投入。公 司在深圳、武汉、大同、广州等地投资设立公司推进氢能产业发展,现拥有标准实验与检测 中心 4 座,直接投资产业链企业 7 家,合作产业内研究机构 5 家,参与研制多款氢燃料电池 整车,拥有 40 余项氢燃料电池整车公告。 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受限于关键材料等问题。燃料电池电堆膜电极的质子交换膜、气 体扩散层、催化剂等目前受制于进口,虽然国内在此方面开展了大量的研究,但仍缺少足够 的验证,此外,受燃料电池成本较高及氢能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等多方面影响,特别是加氢 站存在建设成本高、氢气成本高、补贴支持政策滞后以及审批管理机制不健全等情况,导致 当前我国加氢站建设推广进度较慢且现阶段多数加氢站处于亏损状态,进而导致现阶段终端 5 用户实际用氢成本较高。燃料电池技术路线的发展情况与锂电池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上 述内外部不利因素影响了行业的发展进程,市场开拓与推广不及预期。同时,现阶段燃料电 池汽车产业的发展高度依赖于补贴政策的支持,受新能源汽车补贴调整(财政部等部门对现 行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政策做出调整,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公 司根据国家政策、奖励标准、市场前沿、技术路线的优化而进行相应的调整。 在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中,基于智慧电池的 EnerSmart 解决方案已开发完成,为 了结合燃料电池及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建设资源集约型社会,公司动 态调整能源互联网的建设,以实现此更为先进的电池远程监测技术,对电池进行全生命周期 的监测并做到寿命价值评估,最终实现能源互联网项目结合储能市场在可再生能源并网,应 用于分布式发电、微网及新能源汽车和电力辅助服务领域。 综上所述,根据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 际建设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对公司将上述项目计划进度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建设 期由原定 2020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10 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未达到预期进度的原因 近年来,动力锂电池行业内企业纷纷扩张产能,造成行业整体产能过剩。中国的动力锂 电池行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发展历程。目前,在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支持下,中 国动力锂电池关键技术、关键材料和产品研究已经取得重大进展,动力锂电池产业化进程已 经处于国际领先地位。但随着诸多厂商进入该领域,以及龙头厂商不断提升产能,动力锂电 池行业已处于整体产能过剩阶段。行业内部竞争加剧,龙头企业规模效益愈加明显。随着我 国动力锂电池领域的快速发展和业内企业纷纷扩张产能,动力锂电池行业竞争激烈,近几年 中小产能生产厂家陆续关闭,业内部分知名企业如沃特玛、珠海银隆等亦爆出危机,市场进 一步向行业龙头集中。 此外,国家补贴政策调整导致行业盈利性下滑明显。动力锂电池行业受国家政策影响明 显,2016 年 11 月,工信部发布《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征求意见稿),要求 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 8GWh,迫使大部分锂电池企业扩大产能;2019 年 3 月,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 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了 2019 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方向和技术标准,整体而言补贴 退坡、取消地方政府补贴等,均会明显影响行业内企业的盈利能力。 投资规模直接影响企业的产品成本、售价及市场品牌等。动力锂电池行业作为资源密集 型和资金密集型行业,是否具有规模优势对企业能否有效开拓市场尤为关键,亦直接关系到 6 企业产品的成本是否具有竞争性。在动力锂电池领域,十亿规模左右的投资已不足以支撑企 业去开拓市场。 综上所述,虽然公司在 2016 年时对于动力锂电池领域的发展进行了较为充分的预计, 但行业的快速发展、国家政策的变动以及行业的竞争程度仍超出了公司的预计。根据对市场 的跟踪和调查,公司经论证认为仍按原计划投入动力锂电池将无法如预期实现效益,反而会 因为仓促投资增加公司的运营成本,因此,公司推迟了对动力锂电池的投入,将更多精力和 人力投入到通讯和储能锂电池技术的研发和客户的开拓,公司将该项目的建设期由原定 2020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3、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 公司将氢燃料电池列为重要的战略发展目标,近年来在燃料电池领域持续加大投入。但 受制于氢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材料、燃料电池成本较高及氢能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等多方面影 响,燃料电池技术路线的发展情况与锂电池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上述内外部不利因素影响 了行业的发展进程,市场开拓与推广不及预期。经公司研究论证,对该项目计划进度规划进 行了优化调整,将该项目的建设期由原定 2022 年 5 月 14 日延长至 2024 年 5 月 14 日。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及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 开发项目属于研发项目,并不涉及生产具体的工业化产品,不产生直接财务效益。但通过项 目的实施,将为公司在能源互联网领域打下夯实的基础,增强公司电池生产及技术服务整体 解决方案供应能力和研发能力,提升新型产品的开发能力,有利于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客户信 任度的提升,加快客户需求反应速度,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场及品牌的推广, 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巩固和提升公司市场份额,实现公司中长远期的发展战略目标。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已实施完毕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发项目并予以结项, 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53.00万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7 1、根据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时的募集资金计划,原计划“10 亿瓦时动力锂电池 新能源建设项目”计划实施主体为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 79,970.00 万元,计划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建成。 该项目计划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1 厂房装修 3,200.00 2 设备投资 64,479.80 3 预备费用 4,060.79 4 铺底流动资金 10,807.50 项目投资总额 82,548.09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3,240.03 万元。 2、根据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时的募集资金计划,原计划“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 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计划实施主体为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 12,000.00 万元, 计划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建成。 该项目计划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1 场地投资 1,200.00 2 设备投资 7,322.44 3 预备费用 511.35 4 研发费用 3,910.00 项目投资总额 12,943.78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143.51 万元,正在建设中。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具体情况 1、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和 2018 年 1 月 23 日 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将“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募集资金 1,270.00 万元 用于投资“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发项目”。 2、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 2019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10 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40,000.00 万元用于投资“深圳雄韬氢燃料电 池产业园项目”。 3、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会议及 2022 年 11 月 9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投资项目的公告》, 8 同意将“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募集资金 9,100 万元用于 投资“雄韬通信基站储能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变更前项目 变更后项目 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使用 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 募集资金 1,630.00 万元; 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使用募 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集资金 12,000.00 万元 1,270.00 万元; 雄韬通信基站储能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9,100.00 万元; 10 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39,970.00 10 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 万元; 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79,970.00 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40,000.00 万 万元 元。 (三)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原因 1、“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募集资金 1,270.00 万元 变更为“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发项目”原因 基于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趋势和公司已有的铅酸蓄电池和锂离子电池优势,对新能源产业 的介入成为公司重要的战略发展方向。当时市场上主要电池类型仍是铅酸蓄电池和锂电池, 提前对燃料电池、可充电锌电池等新型电池的研发能建立进入优势。因此,本次变更用于公 司提前布局对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发,有助于公司更顺利地切入新能源产业,实 现公司的战略规划。 2、“10 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40,000.00 万元变更为“深圳雄 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原因 随着公司深圳及越南生产基地的不断优化,公司部分锂电池产线已逐步投入使用。近年 来,随着动力锂电池产业的发展,国内动力锂电池的市场竞争已趋于白热化,产能结构化过 剩加剧,公司在动力锂电池领域面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 公司从 2017 年开始对氢燃料电池电堆与发动机进行研发并逐渐投入生产,已具备量产 条件。“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建成后,将有助于提升公司氢燃料电池电堆与发 动机产品的产能,进一步控制和降低生产成本,实现公司既定发展战略目标。 因此,结合是时市场环境,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等情况,公司将部分“10 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变更为“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的 建设。 9 3、“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募集资金 9,100 万元变 更为“雄韬通信基站储能投资项目”原因 基于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趋势和公司已有的锂离子电池优势,公司持续并将继续大力拓展 锂电池业务板块的产品及客户资源,为公司未来业务增长提供动力。 公司以生产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为发展重点,优先进入新型高速发展市场。通信基站储 能作为公司锂电产品的重要应用场景,结合公司自主研发的智慧锂电储能平台,可一站式打 造适用于国内通信市场的基站储能解决方案,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因此,公司将“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募集资金 9,100 万元变更为“雄韬通信基站储能投资项目”。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 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10 附表 1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3,52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914.8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9,1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0,37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4,834.3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3.86% 是否已变更项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目(含部分变 否发生重大变 向 投资总额 额(1) 额 入金额(2) (%)(3)=(2)/(1) 可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计效益 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0 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 是 79,970.00 39,970.00 13,844.59 33,240.03 83.16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 是 12,000.00 1,630.00 0 1,143.51 70.15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否 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 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 是 1,270.00 0 1,017.00 80.08 2022 年 2 月 28 日 不适用 否 术开发项目 雄韬通信基站储能投资项目 是 9,100.00 132.02 132.02 1.45 2024 年 11 月 10 日 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 是 40,000.00 727.52 9,048.80 22.62 2024 年 5 月 14 日 不适用 否 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91,970.00 91,970.00 14704.13 44,581.36 48.47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253.00 253.00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合计 - 91,970.00 91,970.00 14,957.13 44,834.36 48.75 1、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未达到预期进度的原因 公司将氢燃料电池列为重要的战略发展目标,近年来在燃料电池领域持续加大投入。公司在深圳、武汉、大同、广州等地投资设立公司推进氢能产业发展, 现拥有标准实验与检测中心 4 座,直接投资产业链企业 7 家,合作产业内研究机构 5 家,参与研制多款氢燃料电池整车,拥有 40 余项氢燃料电池整车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受限于关键材料等问题。燃料电池电堆膜电极的质子交换膜、气体扩散层、催化剂等目前受制于进口,虽然国内在此方面开展了大量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的研究,但仍缺少足够的验证,此外,受燃料电池成本较高及氢能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等多方面影响,特别是加氢站存在建设成本高、氢气成本高、补贴支持政 策滞后以及审批管理机制不健全等情况,导致当前我国加氢站建设推广进度较慢且现阶段多数加氢站处于亏损状态,进而导致现阶段终端用户实际用氢成本较高。 燃料电池技术路线的发展情况与锂电池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上述内外部不利因素影响了行业的发展进程,市场开拓与推广不及预期。同时,现阶段燃料电池 11 汽车产业的发展高度依赖于补贴政策的支持,受新能源汽车补贴调整(财政部等部门对现行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政策做出调整,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 城市给予奖励),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奖励标准、市场前沿、技术路线的优化而进行相应的调整。 在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中,基于智慧电池的 EnerSmart 解决方案已开发完成,为了结合燃料电池及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建设资 源集约型社会,公司动态调整能源互联网的建设,以实现此更为先进的电池远程监测技术,对电池进行全生命周期的监测并做到寿命价值评估,最终实现能源互 联网项目结合储能市场在可再生能源并网,应用于分布式发电、微网及新能源汽车和电力辅助服务领域。 综上所述,根据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建设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对公司将上述项目计划进度规划 进行了优化调整,建设期由原定 2020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10 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未达到预期进度的原因 近年来,动力锂电池行业内企业纷纷扩张产能,造成行业整体产能过剩。中国的动力锂电池行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发展历程。目前,在国家产业 政策的重点支持下,中国动力锂电池关键技术、关键材料和产品研究已经取得重大进展,动力锂电池产业化进程已经处于国际领先地位。但随着诸多厂商进入该 领域,以及龙头厂商不断提升产能,动力锂电池行业已处于整体产能过剩阶段。行业内部竞争加剧,龙头企业规模效益愈加明显。随着我国动力锂电池领域的快 速发展和业内企业纷纷扩张产能,动力锂电池行业竞争激烈,近几年中小产能生产厂家陆续关闭,业内部分知名企业如沃特玛、珠海银隆等亦爆出危机,市场进 一步向行业龙头集中。 此外,国家补贴政策调整导致行业盈利性下滑明显。动力锂电池行业受国家政策影响明显,2016 年 11 月,工信部发布《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 (征求意见稿),要求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 8GWh,迫使大部分锂电池企业扩大产能;2019 年 3 月,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联合发布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了 2019 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方向和技术标准,整体而言补贴退坡、取消地方政府补贴等, 均会明显影响行业内企业的盈利能力。 投资规模直接影响企业的产品成本、售价及市场品牌等。动力锂电池行业作为资源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行业,是否具有规模优势对企业能否有效开拓市场尤 为关键,亦直接关系到企业产品的成本是否具有竞争性。在动力锂电池领域,十亿规模左右的投资已不足以支撑企业去开拓市场。 综上所述,虽然公司在 2016 年时对于动力锂电池领域的发展进行了较为充分的预计,但行业的快速发展、国家政策的变动以及行业的竞争程度仍超出了公司 的预计。根据对市场的跟踪和调查,公司经论证认为仍按原计划投入动力锂电池将无法如预期实现效益,反而会因为仓促投资增加公司的运营成本,因此,公司 推迟了对动力锂电池的投入,将更多精力和人力投入到通讯和储能锂电池技术的研发和客户的开拓,公司将该项目的建设期由原定 2020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3、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 公司将氢燃料电池列为重要的战略发展目标,近年来在燃料电池领域持续加大投入。但受制于氢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材料、燃料电池成本较高及氢能基础设施 建设不完善等多方面影响,燃料电池技术路线的发展情况与锂电池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上述内外部不利因素影响了行业的发展进程,市场开拓与推广不及预期。 经公司研究论证,对该项目计划进度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将该项目的建设期由原定 2022 年 5 月 14 日延长至 2024 年 5 月 14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无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用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会议,2020 年 11 月 16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0 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 变更情况 源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雄韬锂电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增加京山市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不适用 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2016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前期已使用自筹 及置换情况 资金投入 10 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 3,340.47 万元和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 447.01 万元。已完成置换工作。 1、2016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人民币 4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 动资金情况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了 41,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将该笔 41,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2 2、2017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人民币 6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7、28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 55,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8 年 9 月 20 日将该笔 55,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8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在确保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人民币 6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 55,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8 年 10 月 26 日归还 300.00 万元 募集资金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8 年 12 月 13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 5,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19 年 9 月 11 日将该笔 59,700 万元 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2019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人民币 6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已将该笔 65,000 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人民币 6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 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已将该笔 65,000 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人民币 6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 2022 年 7 月 18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 63,000 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7.2022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人民币 6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已实施完毕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发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253.00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金额及原因 募集资金结余原因:公司在募投项目开发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及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谨慎地使用募集 资金,严格把控项目各个环节,减少材料费用支出。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无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13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5,199.9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175.0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800.0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更项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目(含部分变 否发生重大变 向 投资总额 额(1) 额 入金额(2) (%)(3)=(2)/(1) 可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计效益 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武汉雄韬氢燃料电池动力系 否 33,620.27 - 0.00 0.00 0.00 2023 年 9 月 8 日 / 不适用 否 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 - 否 12,856.70 0.00 0.00 0.00 2024 年 5 月 14 日 / 不适用 否 项目 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电堆研 - 否 5,914.08 3175.01 3,175.01 53.69 2023 年 9 月 8 日 / 不适用 否 发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2,391.05 - 3175.01 3,175.01 6.06 -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1,571.04 - 0.00 11,625.00 100.47%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合计 - 63,962.09 - 3175.01 14,800.01 23.14% 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 公司将氢燃料电池列为重要的战略发展目标,近年来在燃料电池领域持续加大投入。但受制于氢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材料、燃料电池成本较高及氢能基础设施 建设不完善等多方面影响,燃料电池技术路线的发展情况与锂电池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上述内外部不利因素影响了行业的发展进程,市场开拓与推广不及预期。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经公司研究论证,对该项目计划进度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将该项目的建设期由原定 2022 年 5 月 14 日延长至 2024 年 5 月 14 日。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武汉雄韬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 公司在 2020 年非公开发行时对于氢燃料电池领域的发展进行了较为充分的预计,但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受限于关键材料、燃料电池成本较高及氢能基础设施 建设不完善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了行业的发展进程,市场开拓与推广不及预期。根据对市场的深入跟踪和调查,公司经审慎论证,认为仍按原计划投入氢燃料电 池将无法如预期实现效益,反而会因为仓促投资增加公司的运营成本,因此,公司推迟了对氢燃料电池的投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无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用进展情况 14 2021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实施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点的议案》,公司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电堆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氢瑞燃料 变更情况 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增加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通航园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不适用 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不适用 及置换情况 1、2022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人民币 6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 动资金情况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不适用 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无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15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投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 对应的 本年度实际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年度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原承诺项目 金额 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变化 (1) (2) (3)=(2)/(1) 金属双极板燃料电 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 池电堆技术开发项 1,270.00 0 1,017.00 80.07 2022 年 2 月 28 日 / 不适用 否 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 目 深 圳 雄 韬 氢 燃 料 电 10 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 40,000.00 727.52 9,048.80 22.62 2024 年 5 月 14 日 / 不适用 否 池产业园项目 设项目 雄 韬 通 信 基 站 储 能 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 9,100.00 132.02 132.02 1.45 2024 年 11 月 10 日 / 不适用 否 投资项目 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 合计 - 50,370.00 859.54 10,197.82 / - / - - 1、“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募集资金 1,270.00 万元变更为“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 电堆技术开发项目”原因 基于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趋势和公司已有的铅酸蓄电池和锂离子电池优势,对新能源产业的介入成为公司重要的战略发 展方向。是当时市场上主要电池类型仍是铅酸蓄电池和锂电池,提前对燃料电池、可充电锌电池等新型电池的研发能建立 进入优势。因此,本次变更用于公司提前布局对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发,有助于公司更顺利地切入新能源产业, 实现公司的战略规划。 履行决策程序及披露情况: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与 2018 年 1 月 23 日召开 了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网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2、“10 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40,000.00 万元变更为“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原 因 随着公司深圳及越南生产基地的不断优化,公司部分锂电池产线已逐步投入使用。近年来,随着动力锂电池产业的发 展,国内动力锂电池的市场竞争已趋于白热化,产能结构化过剩加剧,公司在动力锂电池领域面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 公司从 2017 年开始对氢燃料电池电堆与发动机进行研发并逐渐投入生产,已具备量产条件。:“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 产业园项目”建成后,将有助于提升公司氢燃料电池电堆与发动机产品的产能,进一步控制和降低生产成本,实现公司既 定发展战略目标。 因此,结合是时市场环境,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等情况,公司将部分“10 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 16 项目”募集资金变更为“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的建设。 履行决策程序及披露情况: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 2019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 3、“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募集资金 9,100 万元变更为“雄韬通信基站储能投资项 目”原因 基于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趋势和公司已有的锂离子电池优势,公司持续并将继续大力拓展锂电池业务板块的产品及客户 资源,为公司未来业务增长提供动力。 公司以生产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为发展重点,优先进入新型高速发展市场。通信基站储能作为公司锂电产品的重要应 用场景,结合公司自主研发的智慧锂电储能平台,可一站式打造适用于国内通信市场的基站储能解决方案,为公司带来新 的利润增长点。 因此,公司将“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募集资金 9,100 万元变更为“雄韬通信基站 储能投资项目”。 履行决策程序及披露情况: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会议及 2022 年 11 月 9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发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电堆研发项目因偶发性不可控因素导致在研电堆样品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的不可逆损坏,在研电堆样品需继续调试,导致公司项目无法于原定 2021 年 2 月 28 日验收完成。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 将该项目的建设期由原定 2021 年 2 月 28 日延长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2021 年,该项目已完成验收。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