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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王子新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19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8-084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
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
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
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通知》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之日起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
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有关


                                    1/3
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 2018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
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
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

                                  2/3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
最新会计准则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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