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0-19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事先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及材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内部之间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内部之间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
力,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时,不涉及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将与上述事项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进行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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