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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王子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21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断,就以
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是根据下游电子信
息制造业目前的发展状况,基于外部环境变化、主要客户产能布局和公司产能释
放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调整未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治强                 罗建钢               孔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