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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王子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30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8-097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6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
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上午 10 时 30 分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
表决 7 人,实际参加表决 7 人,分别为王进军、石峰、王武军、蔡骅、王治强、
罗建钢、孔晓燕,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事宜,依据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经广泛征询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王
进军、王武军、蔡骅、刘大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
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王进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
    (2)选举王武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选举蔡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选举刘大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事宜,依据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经广泛征询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朱
建军、张子学、赵万一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
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
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聘独
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朱建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选举张子学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选举赵万一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
    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王治强、罗建钢、孔晓燕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公司向第三届董事会各位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
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同意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14 时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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