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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王子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6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
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以下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前认可意见
    通过对公司提供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资料的阅读,
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
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
进行,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以
上判断,我们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朱建军                张子学                赵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