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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信证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8-12-07  

						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证券代码:002736           编号:2018-09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示: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2 月 13 日(周四)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2 月 12 日-2018 年 12 月 13 日
     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2 月 6 日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楼会议室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8年11月28日在《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18年12月13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
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2 月 13 日(周四)下午 2:30

                                    1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2 月 12 日-2018 年 12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
1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15:00至2018年12月13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2月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关联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云南合和(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在审议以下议案时应回避表决,亦不得
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股
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
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审议以下议案时应回避表决,亦不得接受其他股
东委托进行投票:《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
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详见2018年11月28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zse.cn)和指定媒体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的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9、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
议案。
    其中,
    属于需逐项表决的议案:第2项议案;
    属于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议案:第1、2、
3、4、6、7、8、9、11项议案;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议
案:全部议案。
    上述需经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11月28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指定媒体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告》。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会议议案编码表

                                                                 备注
 议案编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1.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   √ 作为投票对象
  2.00
          决)                                              的子议案数: 10)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3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募集资金投向                                        √
  2.08    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
  2.09    上市地点                                            √
  2.10    决议有效期                                          √
  3.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4.00                                                        √
         分析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
  6.00                                                        √
         议案
  7.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免于
  8.00                                                        √
         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
  9.00                                                        √
         施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
 10.00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11.00                                                        √
         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
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传真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8年12月7日9: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01;传真:0755-82133453
    4、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
票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自然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
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

                                    4
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
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或文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
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
    境外股东提交的登记材料为外文文本的,需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5、会期预计半天;费用自理。
    6、会务常设联系人:赫凤杰、蔡妮芩
    电话:0755-82130030 / 82130188        传真:0755-82133453
    电子邮箱:hefj@guosen.com.cn / cainq@guosen.com.cn
    7、参会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会议
登记材料原件,交与会务人员。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
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7 日

                                     5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36。
    2、投票简称:“国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6
附件 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兹授权上述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委
托权限为:
       出席本次会议,依照下列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
记录等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之日止。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议案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1.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需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2.00                                                    √
          逐项表决)                                           议案数:(10)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募集资金投向                                 √
2.08       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
2.09       上市地点                                     √

                                        7
2.10        决议有效期                                √
3.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
4.00                                                  √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
6.00                                                  √
          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
7.00                                                  √
          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
8.00                                                  √
          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9.00                                                  √
          填补措施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
10.00                                                 √
          规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
11.00                                                 √
          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二〇一八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委托人作出投票指示,应在各议案对应的“同意”、“反对”、“弃权”选
项中选择一个打“√”。
       2、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或作出的指示无效的,视为全权委托,代理人可
酌情行使表决权。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应加
盖法人单位印章。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