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1年第四次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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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14650 债券简称:20国信01
债券代码:114673 债券简称:20国信02
债券代码:149325 债券简称:20国信03
债券代码:149326 债券简称:20国信04
债券代码:149334 债券简称:20国信05
债券代码:149335 债券简称:20国信06
债券代码:149374 债券简称:21国信01
债券代码:149375 债券简称:21国信0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1年
第四次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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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
业行为准则》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
下简称“20国信0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以下简称“20国信0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20国信03”)、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以下简称“20国信0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以下简称“20国信05”)、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以下
简称“20国信0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21国信0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以下简称“21
国信02”)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
件,以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公告及相关文件
等,由“20国信01”、“20国信02”、“20国信03”、“20国信04”、“20国信
05”、“20国信06”、“21国信01”、“21国信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国银河证券所作
的承诺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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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作为“20国信01”、“20国信02”、“20国信03”、“20国信
04”、“20国信05”、“20国信06”、“21国信01”、“21国信02”的债券受托
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上述债券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等相关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中国银河证券现就发行人相关
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情况
发行人于2021年8月6日发布《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
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的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合并口径)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经审计的净资产为809.24亿元,借款余额为
1,502.03亿元。截至2021年7月31日,发行人借款余额为1,929.89亿元,累计新增
借款金额427.86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52.87%,超过40%。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合并口径)
1、银行贷款
截至2021年7月31日,发行人银行贷款余额较2020年末减少3.46亿元,变动
数额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0.43%,主要系短期借款减少。
2、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截至2021年7月31日,发行人债券余额较2020年末增加193.47亿元,变动数
额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23.91%,主要系公司债券及永续次级债券增加所致。
3、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小额贷款
不适用。
4、其他借款
截至2021年7月31日,发行人其他借款余额较2020年末增加237.85亿元,变
动数额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29.39%,主要系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增加所致。
(三)本年度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发行人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发
行人财务状况稳健,目前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上述财务数据除2020年末相
关数据外均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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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履职情况及相关联系方式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中国银河证券作为“20国信01”、“20国信02”、“20国信03”、“20国信
04”、“20国信05”、“20国信06”、“21国信01”、“21国信02”的债券受托
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积极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
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上述重大事项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
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二)联系方式
发行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金融大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大厦四层
联系人:郭睿
联系电话:010-88005006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11层
联系人:邓小霞
联系电话:010-80927268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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