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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信证券: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002736          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编号:2022-02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以电子邮件
的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书面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在深圳以
现场和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因
疫情原因,姚飞、刘小腊、李双友、赵军、白涛、金李6位董事以电话方式出席,
其余3位董事以现场方式出席,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张纳
沙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2022 年第一季度风险管理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2 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2 年第一季度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1 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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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定 2022 年度战略重点工作目标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同意以下
事项:
    1、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
构,负责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提供相关年度审计服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70
万元;
    2、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的
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40 万元。
    上述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210 万元,如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变更导致审
计费用增加,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酌情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以
下事项:
    1、公司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
办理与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或监管机构的要求,向主管机关进行业务资格
申报、备案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与开展该业务有关的文件。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或监管机构的要求,协调落实该业务的管理并
配备适当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在董事会确定的公司整体风险容忍度范围内,由
资产负债委员会确定本业务的资金额度和业务规模、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确定本
业务的风险限额等。
    3、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主管机关核准业务资格后,办理与该业务有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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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章程修改工作(包括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增加科创板股票
做市相关内容),并根据监管部门批复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以及向中国证监会申请
换发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以及办理其他必要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相关监管部门审批或许可方可具体
实施。


       九、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以下事项:
    1、公司出资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其中初始注册资本人民币 10 亿
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资管子
公司”),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以及监管机
构核准的其他业务,其中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待相关法规出台
后予以申请。资管子公司的名称及经营范围以监管机构和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
准。
    2、公司根据监管要求与资管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情况,为资管子公司提供
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的净资本担保承诺。净资本担保承诺的有效期
自资管子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其资本状况能够持续满足监管机构要求时止。
    3、在资管子公司设立后,由其承继本公司的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4、因设立资管子公司而相应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减去“证券资产管理”,
同时相应修订《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经营范围条款的相关内容。
    以上第 1、3、4 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
相关监管部门审批或许可后方可具体实施。
    5、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决定
股东大会决议的具体实施和授权相关事宜。
    本议案中的第 1、3、4、5 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
责任保险的议案》,同意以下事项:
    1、国信证券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投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每年保费(含增值税)不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遵循相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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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惯例的前提下,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相关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选定保险公司;确定投保金额、保费金额及保险合同条款;
按需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
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集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一)表决事项:
    1、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2021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7、关于 2021 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9、关于确定 2022 年度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为其全资子公司
常规性业务提供担保事宜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议案;
    12、关于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议案;
    13、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
议案。
    (二)非表决事项:
    1、2021 年度董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2、2021 年度监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3、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授权董事长决定。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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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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