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葵花药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瑞超)2023-04-12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林瑞超

     作为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独

立谨慎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1 次,股东大会 4 次,本人参加

董事会 11 次(其中现场出席 1 次,通讯方式参会 10 次),参加股东

大会 2 次(含视频)。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

并发表了审慎、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表示

同意,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
     发表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内容
号
1     2022 年     四届十三次   一、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1月5日
 2    2022 年     四届十四次   一、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月3日
      2022 年                  一、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
 3                四届十六次
     4 月 21 日                立意见
                                二、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及独立意见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及票据质押业务事
                                项的独立意见
                                七、关于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情况、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2022 年
 4                 四届十七次   一、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4 月 27 日
      2022 年
 5                 四届十八次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7 月 12 日
      2022 年                   一、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
 6                 四届十九次
     7 月 29 日                 解锁条件达成情况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2022 年
 7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8月9日
                                见
      2022 年      四届二十一   一、关于公司实施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8
     8 月 23 日        次       项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四届二十三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
 9
     11 月 11 日       次       见

三、现场工作情况

      2022 年度,本人通过审阅资料、参加会议、电话沟通等方式,

 充分了解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情

 况等,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公司的良好发

 展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

五、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为更好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不断加强

 自身学习,关注监管法规的最新要求,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

 平,进一步推进公司规范运作。

六、其他事项

     1、2022 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公司董事会会议;

     2、2022 年度本人未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2022 年度本人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七、2023 年工作计划

     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

 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

 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林瑞超

                                            2023 年 4 月 11 日